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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管辖地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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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 12:18:23

曹清华

曹清华 律师

广东格典律师事务所

  一、核心原则(最常用)

  原告就被告:去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区/县法院)

  -住所地: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地址

  -经常居住地:离开户籍地后,连续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住院不算)

  二、常见情形(直接对照)

  1.普通情况(最常见)

  -被告在户籍地常住→被告户籍地法院

  -被告在外地常住满1年→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2.被告离开户籍地超1年

  -你在户籍地→你户籍地法院(可在你这边起诉)

  -你也在外地常住满1年→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3.特殊情况(直接在你这边起诉)

  -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你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法院

  -被告在国外居住→你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法院

  -被告被监禁/强戒→你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法院

  三、怎么写“起诉地址”(起诉状直接抄)

  示例():

  被告:XXX,性别,X年X月X日生,住址:成都市郫都区XX路XX号(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起诉法院:成都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某某区XX街XX号

  四、立案地点

  -线下: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线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APP

  需要我帮你根据你和对方的住址,直接确定该去哪个法院吗?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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