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是否可索取精神方面补偿
1.离婚时满足特定条件可索取精神补偿,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含精神损害赔偿的损害赔偿。
2.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
3.一方有上述过错,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提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定赔偿数额。
4.不存在法定过错,仅因感情不和离婚,一般不能主张精神补偿。
二、离婚时是否可申请名誉损害赔偿
1.离婚时单纯以名誉受损申请赔偿通常不行。
2.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3.名誉权受损赔偿用于民事侵权,要满足行为人有侮辱诽谤等行为、有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4.离婚中一方有法定过错且侵害对方名誉权并造成损害,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也可另诉名誉权侵权赔偿。
三、离婚时是否可申请精神损害方面赔偿
1.离婚时可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但要符合法定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索赔,含精神损害赔偿。
2.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赔偿,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诉。
3.协议离婚时放弃请求,或离婚登记一年后提出,法院一般不支持。
4.主张赔偿,无过错方要提供对方过错及自身精神受损证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