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吞或者争抢遗产,包括存有遗产的人。
(1)存有遗产的人不仅应当妥善保管遗产,而且不得侵吞遗产。所谓侵吞,就是侵占吞没,是以秘密的手段将财产据为己有。不论谁存有遗产,基于什么原因存有遗产,都必须如实告知遗产管理人其存有遗产的事实,在其不愿意继续保管时,还应当将遗产交由遗产管理人管理。即便其根据遗嘱对存有的遗产有权继承或者受遗赠,也应当如此。
(2)遗产存有人以外的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抢夺遗产。所谓抢夺,是指采取公开的方式以暴力强取、争夺。继承人之外的人当然不得抢夺遗产,即使是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作为遗产存有人以外的人也不得抢夺遗产;同时,不仅个人不得抢夺遗产,任何组织也不得抢夺遗产。
如果遗产被依法征收征用,需要由享有法定权限的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并依法给予补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