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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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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10:56:01

何晓伦

何晓伦 律师

福建学恒律师事务所

  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3.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5.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6.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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