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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于您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并面临赔偿难题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处境。从您的描述来看,这起事故涉及工伤认定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竞合问题,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通常情况下,您既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能同时构成工伤,从而获得双重保障。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项目。您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均属于肇事方应当赔偿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工伤的认定标准。您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若非您本人主要责任,则符合该项规定,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适用解释:该规定明确了工伤与第三人侵权可以同时主张。即您既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重复获得。
魏苏玲等 23 位律师已回复
答 当患者死在手术台上时,患者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患者死在手术台上时,家属应当及时封存病历和相关资料,包括手术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相关资料,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2.提出索赔要求:如果家属认为患者的死亡是由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失所导致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要求。 3.协商解决:家属和医疗机构可以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赔偿。 4.法律诉讼:如果协商未果,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家属应当及时采取上述措施,并遵循法律程序维护患者的权益。
徐一华等 10 位律师已回复
答 对于您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并面临赔偿难题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处境。从您的描述来看,这起事故涉及工伤认定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竞合问题,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通常情况下,您既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能同时构成工伤,从而获得双重保障。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项目。您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均属于肇事方应当赔偿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工伤的认定标准。您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若非您本人主要责任,则符合该项规定,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适用解释:该规定明确了工伤与第三人侵权可以同时主张。即您既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重复获得。
答 面对村子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您的宅基地弄没了的情况,您可以从确认宅基地权属、与村子协商、申请政府介入以及法律诉讼等多个角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分析的维度及详细解答: 1、确认宅基地权属: 首先,您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确实拥有该宅基地的合法权属。这可以通过查看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文件来证明。如果这些文件显示您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者,那么村子的行为就构成了对您权益的侵犯。 2、与村子协商: 在确认宅基地权属后,您可以尝试与村子进行协商,要求其恢复您的宅基地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理由,并听取村子的意见和解释。如果村子愿意承担责任并达成协议,那么问题可能就此解决。 3、申请政府介入: 如果协商无果,或者村子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如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等)申请介入调查。政府相关部门有权对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并可以协助您与村子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或调解。 4、法律诉讼: 如果政府介入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对协商结果不满意,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村子承担因侵犯您宅基地使用权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诉求,并遵循法院的审理程序和要求。 5、法律后果分析: 在此情况下,如果村子确实存在过错(如未经您同意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未给予您相应补偿等),并且因此导致您遭受了损失,那么村子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您的宅基地、赔偿您的损失等。如果村子的行为构成违法(如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等),那么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的追究。 6、实际操作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与村子发生不必要的争执或冲突。 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以证明您对宅基地的合法权属以及因此遭受的损失。
答 证据不被采纳,甚至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答 办理离职手续当日应结清工资,实际中更多是按照在职时发放工资时间,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属于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