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阶段:
起诉阶段
提起主体:被害人本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人民检察院也可提起。
审查受理阶段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7日内依法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包括主体资格、请求范围、管辖法院等。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审理阶段
一并审理原则:通常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特殊情况下,为防止刑事案件过分延迟,可先审刑事部分,再审附带民事部分,但审判组织需一致。
裁判阶段
法院在作出刑事判决的同时,对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一并作出裁判,写在同一份判决书中。若被告人构成犯罪,判令其赔偿原告物质损失;若被告人不构成犯罪,驳回附带民事起诉(原告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执行阶段
附带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若被告人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财产范围包括被告人个人合法财产,共同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可申请执行任一侵害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