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定性
有能力执行却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构成《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犯罪起算时间
▶从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算(非申请执行或送达之日)
▶包括:民事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仲裁裁决等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三、典型拒执行为
✓隐匿财产:虚假过户、借用他人账户
✓恶意转移:无偿赠与、低价变卖资产
✓暴力抗拒:撕毁封条、围攻执行人员
✓消极逃避:玩失踪、谎称无履行能力
四、立案追诉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构成“情节严重”:
▸被执行人隐藏财产价值5万元以上
▸拒不交付车辆、房产等特定标的物
▸导致判决裁定完全无法执行
▸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阻碍执行
五、量刑幅度
◾基本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3-7年有期徒刑
六、实务案例
某公司老板收到赔偿判决后,将名下房产转移至亲属名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追缴转移资产!
七、维权与救济
✅债权人:
收集财产线索(银行流水、房产登记等)
向执行法院提交《拒执罪刑事控告书》
申请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被执行人:
❗即使事后履行,仍可能被追责
❗唯一出路:立即主动履行+配合执行
八、法条依据
《刑法》第313条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重要警示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
任何“耍小聪明”规避执行的行为,
终将面临刑事制裁+信用惩戒双重打击!
(附)执行法官提醒:
“拖字诀”“躲猫猫”只会加重法律后果,
诚信履行才是唯一出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