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一般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在下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骨折,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因为这种情况属于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没有第三方责任。特殊情况可能认定为工伤 尽管一般情况下自己摔倒骨折不算工伤,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道路安全隐患:如果摔倒是因为道路存在严重缺陷(如大坑、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等),且能证明该外部因素是导致摔倒的直接原因,经过调查核实后,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突发疾病:如果在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如低血糖晕倒)导致摔倒骨折,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视同工伤。 工作相关原因:如果摔倒是因为工作原因(如外出办理事务)且自身不存在主要责任,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建议 如果认为自己摔倒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就医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等),并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相关部门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总之,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一般不算工伤,但在特殊情况下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形和证据进行判断。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5-03-24 0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