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分手后要求返还财物是否构成敲诈,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分手费的数额,并且这种给付是基于自愿的,法律上并不禁止。然而,如果一方使用威胁、要挟或其他不当手段强迫另一方给付分手费,且数额较大,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构成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使用的手段、对方的恐惧心理以及财产的交付是否非自愿等。12 在情侣分手时,如果一方要求返还钱财,这种要求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力,而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除非双方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否则这种索要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赠与性质的财物,如纪念日礼物或微信红包等,通常被视为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不应要求返还。 因此,男方在分手后要求把钱要回去是否合理,取决于双方是否能够就分手费的数额达成一致,并且这种要求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如果男方使用了不当手段强迫女方给付分手费,且数额较大,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敲诈勒索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解答于 2024-06-21 13: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