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马某入职A公司,担任培训机构“校长”一职,主要负责招生销售等重点业务工作。入职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双方补充协议》。其中,《双方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马某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在公司周边直径五公里范围内,为经营同类行业、从事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得自行开业经营同类业务,亦不得为竞争企业工作或提供指导、咨询等。若马某违反该协议,需支付违约金。
2021年4月5日,马某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经协商,A公司分期向马某支付了2021年4月至10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期间,A公司发现,马某多次出现在距离A公司仅150米的B公司,且穿着带有B公司Logo的衣服,为客户介绍课程、报价、签单等。B公司与A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高度重合,均为青少年机器人教育培训。
A公司认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马某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马某辩称,A公司在6月初,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而竞业限制协议已于2021年6月8日解除,并表示其出现在B公司只是陪自己孩子上课。
《双方补充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本案争议焦点如下:
一、竞业限制协议是否解除。马某于2021年6月8日书面要求解除与A公司的竞业限制协议。次日,A公司已回复愿支付补偿金并要求其继续履行。马某未提异议,仅要求明确补偿费用和条件,表明双方就继续履行协议达成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A公司延迟支付,但仍支付了补偿金,且马某未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除协议,所以不能认定协议于2021年6月8日解除,双方仍受协议约束。
二、马某是否违约。从商事主体登记信息及庭审查明的事实可知,A公司与B公司经营地点相近、业务范围重叠,存在竞争关系。A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马某在B公司从事着与A公司业务极为相近的活动,其行为与普通家长陪孩子上课明显不同,因此,马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马某收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需返还给A公司。
综上,法院判决马某向A公司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对于劳动者而言,在签订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时,务必明确竞业限制的具体约定,深入理解约定条款的含义、内容及自身权利义务,并秉持诚信原则严格遵守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因违约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则应审慎选择适宜的竞业限制措施,并在劳动者离职后,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若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在竞业限制纠纷案件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违约,需就劳动者存在违约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若否认违约事实,同样需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各方均应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