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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施工冬歇期,有何规定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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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11:30:16

郑宗煜

郑宗煜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网友咨询:

  什么是施工冬歇期,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冬期”与传统意义上的“冬季”并不等同,其表征的是对混凝土结构施工产生影响的气温区段。冬期施工温度界限的确定是关系到混凝土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首要问题。

  施工冬歇期就是停工休息一段时间,除了气温较低不方便工人施工建设的原因,也是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高于5℃ 时解除冬期施工。起止日期可经实测确定,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划定。坐标东北城市,一般来讲,冬歇期大多处于每年的11月至来年的3月前后,当然,这也要取决于不同施工单位、不同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

  律师补充:

  合同工期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施工能力,经过协商约定的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时间周期,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建设工程的工期作出明确的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中并未说明包含冬歇期,但实际确需冬歇期的,应当在约定工期中扣减冬歇期。

  进入冬期施工,应进行全面的调研,掌握必要的数据:冬期施工栋号的建筑面积、工程项目及其工作量、冬期施工部位及其技术要求。 进入冬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全面进行图纸复查。如不适合冬期施工要求的工程项目(或部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要求。根据冬期施工技术要求,掌握资源供应情况。 对于复杂工程、技术要求高的工程,要进行冬期施工技术可行性的综合分析(包括经济、能源、工程质量、工期诸方面)。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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