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公职人员酒驾怎么处理?

#行政纠纷

1014浏览

2023-09-19 13:37:55

王诗元

王诗元 律师

辽宁卓政(大连)律师事务所

    公职人员酒驾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酒驾,根据饮酒和醉酒的不同程度,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不同。


    具体分析如下:


    一、饮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一)行政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事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行政处分


    1.公职人员是党员的,饮酒驾驶,处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


    2.公职人员非党员的,处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二、醉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


    (一)行政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刑事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行政处分:


    1.公职人员是党员的:


    (1)被判拘役罚金的,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行政处分;


    (2)定罪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处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撤职以上处分。


    2.公职人员不是党员的:


    (1)公职非党员,被判拘役罚金的,会被开除公职;


    (2)定罪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处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