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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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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1:51:26

当开发商逾期交房时,购房者有权索赔。从法律角度看,这涉及开发商的违约问题。行动上购房者要收集证据等。赔偿计算通常按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解决方法包括协商、仲裁或起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身权益。如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虚假宣传等类似纠纷,也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法临可免费提供咨询。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索赔

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就是逾期交房。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希望通过合法途径向开发商索赔,以弥补自己因逾期交房遭受的损失,如额外的租房费用等。

法律解析: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逾期交房就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和契约精神,合同双方都应当遵守约定,违反约定就需要承担相应后果。

行动建议:

1. 购房者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实际未交房的证明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索赔的关键。

2. 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了解逾期交房的原因,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开发商给出解决方案和赔偿计划。

赔偿计算方法:

如果购房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交房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例如合同约定按已付房款的每日万分之几支付违约金,那么逾期天数乘以每日的违约金比例再乘以已付房款,就是应得的赔偿金额。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友好协商,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这是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2. 申请仲裁:如果购房合同中有仲裁条款,购房者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

3. 提起诉讼:购房者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临有话说:当开发商逾期交房时,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证据的收集和合理的解决方式选择很重要。除了逾期交房,像房屋质量不达标、开发商虚假承诺等也是常见的购房纠纷。如果你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法临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解答和解决方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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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眼角后出现内眦赘皮的情况怎么退款索赔
开眼角术后出现内眦赘皮,属于医疗美容纠纷范畴。维权需先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如手术方案不当、操作失误等),通过收集证据(合同、病历、沟通记录等),与医院协商退款索赔;协商不成可向卫健委投诉、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或提起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需结合实际损失和过错程度确定。 开眼角后出现内眦赘皮的情况怎么退款索赔 在医疗美容领域,开眼角(内眦成形术)是常见的眼部整形项目,旨在通过手术去除内眦赘皮、放大眼裂。但部分求美者术后可能出现内眦赘皮未改善甚至加重的情况,这不仅影响美观,还可能涉及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或医疗过错问题。此时,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要求退款并索赔,成为求美者关注的核心问题。 例如,李女士在某医美机构做开眼角手术后,发现内眦赘皮依然明显,与术前沟通的“彻底改善”效果不符,多次沟通无果后,她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这类纠纷的解决,需从责任认定、证据收集、协商或诉讼等多环节入手。 法律解析: 开眼角后出现内眦赘皮问题,可能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责任纠纷。 从合同角度看,求美者与医美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口头约定)中,通常会明确手术效果(如“去除内眦赘皮”“眼裂放大”等)。若术后未达到约定效果,医疗机构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退款、赔偿损失等责任。但需注意,若合同中对效果仅作模糊描述(如“改善”“尽量”),可能增加举证难度。 从侵权角度看,若内眦赘皮问题是因医疗机构或医生的医疗过错导致(如手术方案设计错误、操作不当、未充分告知风险等),则可能构成医疗侵权。根据《民法典》,医疗机构需对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无过错,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你可能想知道:“内眦赘皮未改善一定是医疗过错吗?”不一定。若术前已明确告知“个体差异可能导致效果不理想”,且手术操作符合医疗规范,可能属于正常风险;但如果是医生技术不足、未根据求美者眼部条件设计方案(如内眦赘皮类型判断错误),则可能构成过错。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手术前后的对比照片(需清晰显示眼部状态)、与医美机构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手术合同、缴费凭证、病历资料(包括术前检查报告、手术记录、术后医嘱等),这些是证明“约定效果”和“损害事实”的关键。 2. 评估损害程度:内眦赘皮是否影响功能(如睁眼困难、眼部不适)或仅影响美观?是否需要二次修复手术?修复费用多少?这些将直接影响索赔金额。 3. 咨询专业人士:联系医美纠纷律师或医疗鉴定机构,初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若涉及医疗技术问题,可提前了解内眦赘皮的常见手术方式(如“Z成形术”“Y-V成形术”),确认医生是否选择了合适的术式。 4. 避免“医闹”等过激行为:维权需通过合法途径,暴力冲突可能导致自身承担法律责任,反而影响维权进程。 赔偿计算方法: 开眼角术后内眦赘皮问题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项目,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1. 医疗费:已支付的开眼角手术费用(全额或部分,根据过错程度比例主张);若需二次修复,还可主张修复手术的预估费用(需提供医疗机构的修复方案及费用报价)。 2. 误工费:因术后恢复、维权、二次修复产生的误工损失,按实际误工天数×日工资计算(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误工证明等)。 3. 护理费(如涉及):若术后出现眼部功能障碍需护理,按护理天数×护理人员日工资计算。 4.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手术效果不佳导致容貌受损、心理痛苦的,可主张此项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金额通常结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一般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例如:若手术费1万元,医疗机构过错程度为80%,则可主张退还8000元手术费;若需二次修复费用5000元,误工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总索赔金额约为8000+5000+2000+3000=18000元(具体需根据证据和鉴定结论调整)。 解决方法: 1. 与医美机构协商:这是最快捷的解决方式。携带证据与机构负责人沟通,明确提出退款金额、赔偿项目及依据(如合同约定、医疗规范)。协商时可录音,避免对方口头承诺后反悔。若机构同意,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退款时间、赔偿金额及双方权利义务。 2. 向卫生健康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卫健委(或医美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介入调查。卫健委可对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合规进行核查,若发现违规,可能责令机构整改、退还费用或进行行政处罚。 3.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若涉及医疗过错争议,可向法院或医学会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评估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鉴定结论是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4. 提起诉讼:向医美机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案由可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根据证据优势选择)。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照片、病历、鉴定报告等),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法临有话说:开眼角后出现内眦赘皮的退款索赔,核心在于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违约或过错,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从证据收集到协商、投诉、诉讼,每一步都需围绕“效果未达约定”或“医疗行为过错”展开。生活中,医美纠纷还有很多,比如隆鼻术后感染、隆胸效果不佳、吸脂后皮肤凹凸不平等,若你遇到类似问题,或对证据收集、鉴定流程、诉讼细节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指导,让专业法律意见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2026-02-17 19:36:04

买二手商铺层高与合同不同,该怎么索赔
购买二手商铺时若发现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卖方违约行为。买方需先固定证据(如合同、测量报告、沟通记录等),再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如租金减少、装修成本增加)、商铺贬值等,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损失金额。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的规定,建议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以保障权益。 买二手商铺层高与合同不同,该怎么索赔 在二手商铺交易中,层高是影响商铺使用价值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空间利用率、经营便利性(如隔层搭建、展示效果)及市场价值。不少购房者在收房时会发现,实际层高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高度存在差异,比如合同约定层高4.5米,实际测量仅4.0米,这种情况会导致商铺使用功能受限、租金收益降低甚至难以出租。此时,买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卖方索赔,但需明确违约认定、损失范围及维权步骤,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王女士购买某二手商铺,合同注明“层高5.2米(结构层高,含楼板厚度)”,收房后委托专业机构测量,实际结构层高仅4.8米,无法按原计划搭建隔层扩大经营面积,导致租金预期减少约20%。这种情况下,王女士即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卖方索赔。 法律解析: 二手商铺层高与合同不符,本质上属于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买卖合同中卖方需按约定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若商铺层高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需明确合同中关于“层高”的具体约定:若合同明确标注“层高”(通常指上下两层楼板中线之间的距离)或“净高”(层高减去楼板厚度后的实际可用高度),实际测量需严格按此标准判断是否违约。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测量方式,可参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行业标准,或按交易习惯认定(如二手房交易中“层高”通常指结构层高)。 其次,层高差异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需结合影响程度判断:若差异较小(如误差5厘米以内)且不影响商铺基本使用,可能仅需赔偿部分损失;若差异较大(如误差超过30厘米)导致商铺功能严重受损(如无法满足经营需求、无法办理相关许可),买方甚至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收集购房合同(重点标注层高条款)、付款凭证、收房记录等书面材料;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如当地测绘院)出具《层高测量报告》,明确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的差异值(需注明测量方法、标准及误差范围);保留与卖方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证明卖方知晓或隐瞒层高问题。 2. 评估实际损失:联系房地产评估机构,说明层高差异对商铺使用功能、租金收益、市场价值的影响,出具《损失评估报告》(如因层高不足导致租金每年减少5万元,或商铺贬值20万元等);若已产生实际支出(如装修方案修改费、通风采光改造费),需保留相关票据作为损失凭证。 3. 避免扩大损失:收房后若发现层高问题,应及时与卖方沟通,避免擅自装修或使用商铺,防止因自身行为导致损失扩大(如自行拆除结构可能被卖方主张损失扩大责任)。 赔偿计算方法: 索赔金额需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常见计算方式包括: 1. 直接损失:因层高不足产生的实际支出,如装修修改费(原计划隔层装修需10万元,因层高不足改为单层装修,额外增加成本3万元)、通风/采光改造费(如安装新风系统支出2万元)等,按实际票据金额主张。 2. 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主要指租金减少或商铺贬值损失。可按以下方式计算:① 租金损失=(合同约定层高对应的市场租金-实际层高对应的市场租金)×租赁期(通常按3-5年合理预期计算);② 商铺贬值损失=商铺总价款×(1-实际层高价值占比),其中“实际层高价值占比”需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数据确定(如合同层高5米对应价值系数100%,实际4.5米对应系数90%,则贬值损失=总价款×10%)。 3. 违约金(如有约定):若合同中约定“层高不符违约金”(如总房款的5%),可优先按约定主张;若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至实际损失金额。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推荐):向卖方发送书面《索赔函》,说明层高差异事实、违约依据及索赔金额(附测量报告、评估报告等证据),提出和解方案(如赔偿损失、降低房款等)。协商时需注意保留书面沟通记录,避免口头承诺。 2. 向相关部门投诉:若卖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层高问题),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解;若通过中介交易,可向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投诉,督促中介协助解决。 3.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无果,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需合同明确仲裁条款)或诉讼。诉讼需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测量报告、评估报告、沟通记录等),主张卖方承担继续履行(如修复层高,实践中较难实现)、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等责任。 例如,李女士购买二手商铺时合同约定层高4.8米,实际仅4.2米,协商时卖方拒绝赔偿,李女士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提交测绘报告和评估报告(显示商铺贬值15万元、租金损失8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卖方赔偿23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临有话说:购买二手商铺层高不符时,及时固定证据、评估损失是索赔关键,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生活中类似纠纷还有“商铺实际面积与合同不符”“二手房隐瞒漏水问题”“精装修标准缩水”等,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明确权益边界和维权策略。本站提供免费律师咨询服务,可直接提交案情,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17 15:45:00

游客在定制游项目内被人开车撞死,怎么索赔
游客在定制游项目内被开车撞死,索赔需明确责任主体(肇事司机、旅行社、车辆所属方等),通过报警固定事故责任,收集合同、医疗记录等证据,依据《民法典》《旅游法》等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同时注意保险理赔(交强险、商业险、旅行社责任险)顺序,最大限度维护权益。 游客在定制游项目内被人开车撞死,怎么索赔 定制游作为近年来兴起的旅游方式,因行程灵活、个性化强受到游客青睐,但也可能因涉及多方服务主体(如旅行社、地接方、司机等)增加风险责任认定的复杂性。当游客在定制游项目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索赔需围绕“谁该担责”“赔什么”“怎么赔”三大核心问题展开。这不仅涉及肇事司机的直接侵权责任,还可能牵扯旅行社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车辆是否投保足额保险等多重法律关系。例如,若旅行社安排的司机存在酒驾、超速等过错导致事故,或未对合作司机资质进行审核,旅行社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责任主体的认定是索赔的核心前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案件可能涉及三重法律关系:一是肇事司机与游客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关系,司机若因过错(如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事故,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是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关系,旅行社作为服务提供者,需对游客的人身安全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履行(如未审核司机资质、未提示风险等),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三是车辆所属方(如司机所在公司)的雇主责任,若司机是职务行为,其所属单位需承担替代责任。 此外,还需考虑保险责任。肇事车辆通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若旅行社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也可作为赔偿来源之一。需注意,保险理赔不影响向责任方主张不足部分的赔偿,即游客家属可同时向侵权方和保险公司索赔。行动建议: 1. 立即报警并固定证据: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如司机全责、主责、次责等),这是后续索赔的关键依据。同时留存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证人联系方式等。 2. 收集与定制游相关的证据:包括与旅行社签订的定制游合同、付款凭证、行程单、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证明旅行社对行程的安排义务;若司机是旅行社安排,需收集司机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旅行社与司机的合作协议等,证明双方关系。 3. 确定赔偿主体并联系协商:根据事故责任和法律关系,明确肇事司机、车辆所属方、旅行社等责任主体,主动联系对方提出索赔请求,同时通知车辆保险公司和旅行社责任险承保公司介入。 4. 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因案件涉及多方责任和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梳理证据、分析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金额,避免因自行协商遗漏赔偿项目或权益受损。 赔偿计算方法: 游客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地区已统一为城镇居民标准)×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例如,某地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死者40周岁,则死亡赔偿金=5万×20=100万元。 2.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若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为6000元,则丧葬费=6000×6=3.6万元。 3.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如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的人数、年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者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同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 4.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结合侵权行为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通常为5万-10万元,特殊情况可更高。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由游客家属与责任方(司机、旅行社、保险公司等)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此方式高效便捷,但需注意协议内容需明确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避免后续纠纷。 2. 调解解决:若协商无果,可请求交警部门、旅游主管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 3. 诉讼解决:若调解失败,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司机、车辆所属方、旅行社、保险公司等列为共同被告,通过法院判决确定责任和赔偿金额。诉讼中需提交事故认定书、合同、证据清单、赔偿计算依据等材料。 需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自事故发生之日或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0条:“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临有话说:游客在定制游中遭遇不幸,索赔需紧扣“责任认定”和“证据固定”两大核心,明确肇事方、旅行社、保险公司的责任边界,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护权益。生活中,类似“定制游受伤如何索赔”“旅行社未履行安全提示义务怎么办”“旅游保险理赔流程”等问题也常发生,若您遇到相关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解答,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7 10:13:18

在超市买的吃的,发现份量不足该怎么索赔
在超市购买食品发现份量不足,属于常见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依法维权。首先需确认是否超出法定允许负偏差范围,保留购物凭证、商品包装及称重记录等证据,优先与超市协商退货退款并主张赔偿。若协商无果,可向消协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诉讼维权。根据法律规定,构成欺诈的可主张“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具体需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处理。 在超市买的吃的,发现份量不足该怎么索赔 超市食品份量不足是消费者购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通常表现为商品包装标注的净含量(如“500g”“1kg”)与实际称重结果不符。这种情况可能涉及经营者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甚至构成消费欺诈,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例如,购买标注“净含量300g”的袋装坚果,回家后用校准过的电子秤称重仅270g,且超出法定允许的负偏差范围,即属于典型的份量不足纠纷。消费者需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法律解析: 超市食品份量不足的法律性质需结合具体情况认定:若商品标注净含量与实际重量不符,且超出法定允许的负偏差范围,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或“违反质量要求”。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标注需符合“真实、准确”原则,且实际净含量与标注值的偏差需在法定范围内(例如:净含量50g以下允许负偏差4.5%,50-100g允许3%,100-200g允许2%,200-300g允许1.5%,300g以上允许1%)。若实际重量低于标注值且超出该偏差范围,即属于“不符合质量要求”。 从法律依据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需如实告知商品的“数量”等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产品质量法》第26条要求产品质量需“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份量不足可能违反该条款。若经营者明知份量不足仍销售,则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欺诈”,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需注意:法定允许“负偏差”是关键。例如,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净含量100g的食品允许负偏差2g(即最低98g),若实际称重97g则超出偏差,属于违法;若称重99g则在允许范围内,不构成份量不足。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保留购物小票(需注明商品名称、价格、购买时间)、商品原包装(标注净含量的部分需清晰),使用校准过的电子秤(如超市内的公平秤、家用经计量部门检测的秤)称重,拍摄称重过程视频或照片(显示商品包装、重量读数、秤的校准标识),若条件允许,可要求超市工作人员现场称重并签字确认。 2. 优先与超市协商:携带证据到超市服务台,明确说明商品标注净含量与实际重量不符,要求按法律规定处理(如退货退款+赔偿)。协商时可主动出示称重记录,避免空口无凭,同时注意录音留存协商过程(需告知对方,避免侵犯隐私)。 3. 向第三方机构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或微信小程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提交购物凭证、称重记录、商品包装照片等证据,说明超市名称、地址及纠纷情况;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12315也可转接消协)反映,请求调解。 4. 通过诉讼主张权益:若投诉后仍未解决,或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可向超市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购物小票、称重记录、协商记录等),主张退货退款及赔偿。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食品份量不足的赔偿需区分“一般质量问题”和“欺诈行为”:1. 构成欺诈的赔偿(常见情形):若超市明知商品份量不足仍销售(如故意使用不合格包装、未校准称重设备导致标注与实际不符),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即退还商品价款(“退一”),并额外赔偿商品价款的3倍(“赔三”)。若“退一赔三”的总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保底赔偿)。举例:购买100元的食品,份量不足且构成欺诈,可索赔“100元(退款)+300元(赔偿)=400元”,因不足500元,最终可主张500元赔偿。2. 一般质量问题的赔偿:若份量不足属于过失(如包装误差偶然超出偏差范围,经营者无主观故意),消费者可主张“退货退款”,即退还商品价款,无需额外赔偿,但实践中需举证证明经营者无欺诈故意,难度较高,故优先按“欺诈”主张赔偿更有利于维权。 解决方法: 1. 协商技巧:协商时直接明确法律依据(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可退一赔三”),避免模糊表述;若超市以“批次问题”“运输损耗”为由推脱,可要求其提供商品合格证明或法定偏差依据,若无法提供则坚持诉求。 2. 投诉举报要点:向12315投诉时,需写清“被投诉方名称(超市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具体地址、违法行为(份量不足)、诉求(退货退款+赔偿500元)”,证据材料需清晰可辨,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处理延迟。 3. 诉讼注意事项:起诉时选择“超市所在地法院”(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超市所在地即合同履行地);诉讼请求需明确具体(如“判令被告退还购物款XX元,赔偿XX元”),避免笼统表述“要求赔偿损失”;证据需形成链条(购物凭证证明交易事实,称重记录证明份量不足,包装标注证明约定净含量),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与其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且超出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允许短缺量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不合格产品’。” 法临有话说:遇到超市食品份量不足,核心是“保留证据+依法索赔”,从协商到投诉再到诉讼,每一步都需证据支撑,尤其是称重记录和购物凭证。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很多,比如“网购食品标注份量与实际不符怎么索赔?”“散装食品称重时商家少称该如何处理?”“食品份量不足但超市主张‘正常误差’该怎么反驳?”等,若你遇到具体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个案的维权方案,让专业律师帮你分析证据效力、计算赔偿金额,高效解决消费纠纷。

2026-02-17 09:30:19

开发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贷款失败,中介费怎么退
购房者因开发商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贷款失败,中介费是否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及过错程度判断。若中介未核实开发商证件齐全性或隐瞒关键信息,存在过错,应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审查义务且无过错,可能无需退还,但需结合合同约定。解决路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购房者需收集证据证明中介过错,依据《民法典》及中介管理法规维权。 开发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贷款失败,中介费怎么退 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通常通过中介机构选购房屋,双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支付中介费。但部分情况下,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核心证件,导致银行因房产产权不清晰拒绝发放贷款,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此时,购房者往往会与中介就中介费退还问题产生争议:中介是否有义务审查开发商的证件?未审查导致交易受阻,中介费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界定中介的法律义务与过错责任,进而确定中介费的退还规则。 举个例子,就像我们委托中介租房时,如果中介没告诉你房屋是“违建”,导致你入住后被要求搬离,这种情况下中介显然没尽到责任,中介费自然要退。房产交易中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就相当于“房屋的合法身份”,中介若忽视这一点,同样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解析: 要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需从中介的法定义务和过错责任两个层面分析。根据《民法典》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负有如实报告重要事项的义务,包括对开发商资质、房产合法性(如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等)的审查与告知。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开发房产的基础证件,也是办理预售许可证、产权登记的前提,中介在促成交易前,应当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该证件——这就像医生看病前要先检查患者的基础体征,中介也必须确认开发商的“基础资质”是否齐全。 若中介未履行上述义务,比如未要求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明知开发商无证却隐瞒购房者,导致购房者因证件缺失无法获得贷款,中介存在重大过错,应当退还中介费。反之,若中介已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购房者披露开发商证件情况(如明确告知“开发商暂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能存在风险”),且购房者仍自愿交易,则中介无过错,中介费可能无需退还。此外,若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要求开发商提供预售许可证,而开发商通过隐瞒方式取得预售许可,导致中介未能发现土地使用证缺失),则需结合合同约定判断,通常中介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范围内承担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中介服务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开发商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明(如政府部门答复函、开发商书面说明)、银行贷款拒绝通知书(需注明“因开发商证件不全”等原因),这些是证明中介过错的核心材料。 2. 书面告知中介违约事实:向中介发送正式函件(可通过EMS邮寄并注明“关于因开发商无证导致贷款失败要求退还中介费的函”),明确指出中介未审查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错,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退还中介费,避免口头沟通无凭证。 3. 核查中介是否具备合法资质:通过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查询中介是否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若中介无资质从事经纪业务,其签订的中介合同可能无效,可主张全额退还中介费并要求赔偿损失。 比如,小王通过中介买房时,保留了中介承诺“开发商证件齐全”的微信聊天记录,后来发现开发商无证,这些聊天记录就是证明中介过错的关键证据,协商时直接出示,中介往往会更配合退款。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主要根据中介过错程度确定:1. 中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审查证件、隐瞒无证事实):应全额退还中介费,若购房者因贷款失败产生额外损失(如向开发商支付的定金无法追回、为贷款支付的评估费等),可要求中介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中介费总额)。2. 中介存在一般过失(如已审查但未发现开发商伪造证件):可协商退还部分中介费(通常50%-80%,具体结合过错程度)。3. 中介无过错(已如实披露风险,购房者自愿交易):无需退还中介费,但需中介提供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如书面风险提示函、购房者签字确认书)。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退款: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中介未履行证件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如引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提出“全额退还中介费+利息(按LPR计算)”的诉求,协商时可录音留存沟通内容,避免中介事后反悔。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中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或中介行业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并说明情况,监管部门会责令中介限期处理(通常15-30个工作日内反馈)。例如,深圳市住建局对中介违规行为的投诉处理效率较高,多数中介会在投诉后主动协商退款。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中介拒不退款,可根据中介合同约定选择仲裁(需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约定具体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含合同、支付凭证、开发商无证证明等),向中介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提交,法院一般会在3-6个月内审理结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购房者因开发商证件问题导致交易受阻时,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是中介是否尽到“守门人”责任。若中介未审查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关键证件,即使购房合同已签订,中介费仍需退还。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开发商无证导致退房,已付的中介费能退吗?”“中介承诺‘包贷款’却因开发商证件问题失败,能索赔吗?”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证据和合同条款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16 20:19:35

买商铺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影响营业,首付款怎么退
买商铺时若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导致无法正常营业,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通过收集证据、协商、发律师函、诉讼等方式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首付款,并可要求赔偿资金占用利息及实际损失。核心在于证明开发商违约及结构变更对营业的实质性影响,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买商铺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影响营业,首付款怎么退 在商铺买卖中,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或施工便利,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如承重墙位置、层高、户型布局等)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导致商铺无法满足经营需求(如空间利用率降低、消防不达标、客户体验差等),直接影响承租人入驻或自营收益。很多朋友遇到这类问题时,最关心的就是“已付的首付款还能不能退”。例如,王女士购买的临街商铺原设计有独立门头和3.5米层高,收房时却发现门头被合并、层高仅2.8米,导致无法开设计划中的连锁品牌店,此时退回首付款就成了她的核心诉求。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的行为,在法律上可从以下角度认定: 1. 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购房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房屋结构、户型、面积等核心条款,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属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2. 可能构成根本违约:若结构变更导致商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无法满足经营用途、安全不达标等),则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例如,将商铺原设计的开放式布局改为多隔断结构,导致无法开展餐饮、零售等需要大空间的经营活动,即属于根本违约。 3. 违反法定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开发商如需变更规划、设计,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未通知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变更且未通知,本身就违反了法定的告知义务。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购房合同(重点标注结构、户型条款)、开发商宣传资料(如沙盘、户型图、广告页)、结构变更的书面证明(如施工图纸、竣工备案表)、现场照片/视频(对比原设计与实际结构差异)、影响营业的证明(如承租人解约通知、经营计划受阻说明等)。 2. 书面催告开发商整改或退款:向开发商发送正式函件,明确指出结构变更事实、违约依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结构或全额退还首付款。函件需通过EMS邮寄并保留凭证,避免口头沟通无记录。 3. 评估损失范围:除首付款外,梳理因违约产生的其他损失,如已支付的定金、贷款利息(若已办理按揭)、为筹备开业支出的设计费、装修定金等,后续可一并主张赔偿。 4.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构变更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证据是否充分、赔偿金额如何计算等问题,需律师结合具体案情分析,避免因自行协商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赔偿计算方法: 退回首付款及相关赔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1. 首付款全额退还: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为准,包括已支付的定金(若定金已转为首付)。例如,总房款200万元,首付60万元,则需退还60万元。 2. 资金占用利息:自支付首付款之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公式:利息=首付款金额×LPR×占用天数/365。假设首付60万元,占用1年,LPR为3.45%,则利息为60万×3.45%=2.07万元。 3. 实际损失赔偿:包括为商铺筹备经营产生的直接费用(如设计费、装修定金、租赁保证金损失等),需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例如,已支付装修设计费5万元,因结构变更无法使用,可主张5万元赔偿。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与开发商当面沟通,出示证据并提出退款要求。可要求开发商出具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违约责任。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放弃部分利息),但核心是确保首付款全额退还。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监管部门的调查和督促可能促使开发商主动退款。 3. 申请仲裁(若合同有约定):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主张解除合同、退还首付及赔偿。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4. 提起诉讼(最有效途径):向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包括:①解除购房合同;②判令开发商退还首付款;③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实际损失。法院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擅自更改商铺结构导致无法营业,本质是违约行为,购房者完全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首付款。关键在于及时固定证据、明确违约事实,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实际操作中,很多购房者因证据不足或错过维权时机导致权益受损,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你可能还想知道:“开发商延迟交房能退首付吗?”“商铺面积误差超过3%怎么处理?”“签了认购书没签合同,定金能退吗?”遇到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答和维权方案。

2026-02-16 18:49:58

超市买到样品与正品不符的产品,怎么索赔
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样品与正品不符的产品,属于商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若商家存在故意隐瞒或虚假展示,可能构成欺诈。维权需先保留购物凭证、样品与正品对比证据等,优先与超市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可主张“退一赔三”,即返还商品价款并赔偿三倍,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计算。 超市买到样品与正品不符的产品,怎么索赔 在日常购物中,不少消费者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超市展示的样品功能齐全、外观完好,但实际购买的正品却在功能、材质、外观等方面与样品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样品标注“含赠品”而正品无赠品、样品为新款而正品是旧款、样品材质为真皮而正品是人造革等。这种“样品与正品不符”的情况,本质上是商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本文将详细解析此类纠纷的法律定性、维权步骤、赔偿计算方式及解决途径。 法律解析: 超市作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负有如实展示、明确告知商品真实情况的义务。样品是消费者判断商品质量、性能的重要依据,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样品展示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商家需保证交付的正品与样品“实质一致”。若正品与样品存在差异,可能构成两种法律情形: 1. 违约行为:若商家非故意隐瞒差异,仅因疏忽导致样品与正品不符,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退货)并要求返还价款,即“退一”。 2. 欺诈行为:若商家故意通过样品虚假展示、隐瞒正品缺陷(如明知样品与正品不符却不提示,或通过调整样品参数误导消费者),则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欺诈”。此时消费者不仅可要求退货退款,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例如,超市将“处理品”样品标注为“全新正品”,或样品标注“容量1L”而正品仅800ml且未告知,即属于典型欺诈,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一赔三”。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保留购物小票/发票、样品照片(含超市展示场景)、正品实物及照片(标注差异点)、与超市员工的沟通记录(录音、聊天记录等),若样品已被超市撤换,可拍摄撤换前的场景或寻找其他消费者作为证人。 2. 第一时间与超市协商,明确赔偿诉求:携带证据到超市服务台或负责人处,清晰说明样品与正品的差异(如“样品标注‘含3个配件’,但我买到的正品只有2个,且包装无任何说明”),直接提出赔偿要求(如“根据《消法》,我要求退一赔三,即返还100元价款并赔偿300元,共计400元”),协商过程中注意录音,避免对方事后否认。 3. 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全国统一投诉热线“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官网/小程序)提交投诉材料,说明纠纷情况并上传证据,消协会介入调解,推动超市履行赔偿义务。 4.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督促商家整改:若超市拒绝配合,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商家“虚假宣传”或“欺诈消费者”,监管部门会对超市进行调查,若查实违法,将责令其整改并可能处以罚款,同时帮助消费者追讨赔偿。 5. 保留诉讼权利,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若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可整理证据向超市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退货退款、赔偿三倍价款等)、证据清单(购物凭证、对比照片等)及双方身份信息(超市营业执照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样品与正品不符构成欺诈时,赔偿计算方式为:总赔偿金额=商品价款(退一)+商品价款×3(赔三)。若“商品价款×3”不足500元,则按500元计算(即“赔三”部分最低500元)。 举例说明: 若购买商品花费200元,正品与样品不符且构成欺诈,赔偿金额=200(退一)+200×3(赔三)=800元; 若购买商品仅花费50元,因50×3=150元<500元,赔偿金额=50(退一)+500(赔三最低额)=550元。 需注意:若消费者未实际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仅包括“退一赔三”,不涉及医疗费、误工费等;若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可另行主张侵权赔偿。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途径:直接与超市负责人沟通时,可强调“若不配合,将向监管部门举报并起诉,超市需承担罚款及诉讼成本”,多数超市为避免声誉受损会主动协商。建议协商时明确书面协议(如“超市同意于X月X日前退还价款100元,赔偿300元,双方无其他争议”),避免口头承诺后反悔。 2. 投诉举报:借助行政力量施压:向12315投诉后,消协会在7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组织调解;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时,需提交《举报信》(说明超市名称、地址、违法事实、证据清单),监管部门调查后若认定欺诈,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超市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其向消费者赔偿。 3. 民事诉讼:最后维权保障:若超市拒不赔偿,可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小额纠纷(如赔偿金额不足1万元)可走“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流程简单(可自行起诉,无需律师),法院通常在3个月内结案,判决生效后超市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五条:“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法临有话说:遇到超市样品与正品不符,核心是“证据为王”,从购物时保留样品照片到协商时录音,每一步证据都能直接影响维权结果。记住“退一赔三”的赔偿标准,不必因超市“拖延”“推诿”而放弃维权——协商、投诉、诉讼三步走来,法律会为消费者撑腰。生活中类似纠纷还有很多,比如“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索赔”“网购商品与详情页描述不符能否要求赔偿”“超市标价与结算价不一致怎么办”等,若你正面临类似困惑,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2026-02-16 16:55:19

租商铺因二房东不交房租,房东不租了扩建费用该怎么算
租商铺时因二房东未交房租导致房东收回商铺,次承租人(实际租客)的扩建费用处理需结合转租合法性、扩建是否经房东同意及合同约定综合判断。若转租合法且扩建经房东同意,可按约定或过错责任向二房东或房东主张赔偿;若未经同意,次承租人可能需自行承担费用,或向违约的二房东索赔。关键在于收集证据、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维权。 租商铺因二房东不交房租,房东不租了扩建费用该怎么算 在商铺租赁中,转租行为较为常见,但若二房东未按约定向房东支付房租,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商铺,此时实际租赁商铺的次承租人(即从二房东处租房的租客)可能面临扩建费用无法收回的困境。例如,小王从二房东李某处租下商铺,投入10万元进行扩建(如加装隔间、铺设地砖等),但李某未向房东交租,房东收回商铺,小王的10万元扩建费该由谁承担?这类纠纷的核心在于厘清房东、二房东、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扩建行为的合法性与责任划分。 法律解析: 要解决扩建费用的问题,首先需明确三方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 1. 转租的合法性是前提。根据《民法典》规定,二房东转租商铺需事先获得房东同意,或房东知道/应当知道转租事实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若二房东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次承租人与二房东的转租合同可能无效,次承租人无法基于有效合同向房东主张权利。 2. 扩建行为的性质与责任归属。扩建属于“添附”行为(即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根据《民法典》第322条,添附物的归属需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按法律规定;法律无规定的,按充分发挥物的效用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原则确定。具体而言: - 若次承租人扩建前已取得房东书面或口头同意(需有证据证明,如聊天记录、邮件等),则扩建费用可能按约定由房东承担,或在合同终止时根据剩余租期、折旧情况协商补偿; - 若仅经二房东同意但未获房东许可,次承租人需自行承担风险,因二房东无权擅自允许扩建,其行为构成违约,次承租人可向二房东索赔; - 若次承租人擅自扩建(未告知任何一方),则属于对租赁物的侵权,房东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扩建费用由次承租人自行承担。 3. 二房东的违约责任是关键。无论转租是否合法,二房东未向房东交租导致合同解除,属于违约行为,次承租人可依据与二房东的转租合同,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扩建费用损失。行动建议: 1. 立即收集核心证据:包括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扩建合同及费用凭证(如转账记录、发票)、与二房东/房东的沟通记录(证明扩建是否经同意)、房东解除合同的通知等,这些是主张权利的基础。 2. 确认转租及扩建的合法性:查看二房东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是否允许转租,或是否有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如转租授权书);同时整理扩建时房东是否知情的证据(如房东到场查看、回复同意的记录等)。 3. 评估扩建的实际价值:若扩建经房东同意,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扩建部分的现值(扣除折旧)进行评估,作为协商或索赔的依据;若未经同意,需计算实际支出及可能的残值。 4. 优先与二房东协商:二房东的违约行为是导致纠纷的直接原因,可要求其承担扩建费用损失,协商时明确损失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避免拖延。 5. 与房东沟通可能性:若扩建经房东同意且对商铺有增值,可尝试与房东协商,如房东收回商铺后继续利用扩建部分,可要求适当补偿(如按剩余租期比例折算)。 赔偿计算方法: 扩建费用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常见方式如下: 1. 实际支出+折旧法:适用于经房东同意的扩建。公式为:赔偿金额 = 扩建总支出 - (总支出 ÷ 预计使用年限 × 已使用年限)。例如,扩建支出10万元,预计使用5年,已使用2年,则折旧后价值为10万 - (10万÷5×2)= 6万元,可主张6万元赔偿。 2. 剩余租期比例法:若合同约定租期5年,已使用2年,扩建费用10万元,则剩余租期占比为3/5,可主张赔偿10万×3/5=6万元。 3. 过错责任比例法:若二房东和次承租人对扩建未经房东同意均有过错(如二房东承诺“已获房东同意”但未提供证据),则按过错比例分担。例如,二房东过错占70%,次承租人未核实占30%,10万元费用由二房东承担7万元,次承租人自行承担3万元。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次承租人可同时联系二房东和房东,说明扩建情况及损失,提出书面赔偿方案(如二房东赔偿全部/部分费用,或房东在收回商铺时补偿残值)。协商时需注意录音或书面记录,避免口头承诺无据可依。 2. 申请仲裁:若转租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次承租人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主张二房东违约赔偿扩建费用。 3. 提起诉讼:若协商、仲裁无果,可向商铺所在地法院起诉,将二房东列为被告(主张违约责任),若房东对扩建知情且受益,可将房东列为共同被告(主张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及相关证据,法院将根据过错责任、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判决。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二房东已经跑路,无法联系,还能向房东索赔吗?”这种情况下,若扩建经房东同意,可直接向房东主张补偿;若未经同意,只能通过诉讼向二房东追讨,即使二房东跑路,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8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22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本文围绕“二房东不交房租导致房东收房,扩建费用如何处理”展开,核心结论是:扩建费用的承担取决于转租合法性、扩建是否经房东同意及过错责任,次承租人可优先向违约的二房东索赔,或在房东受益时主张补偿。实际操作中,证据收集(如同意扩建的记录、费用凭证)是关键。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二房东卷款跑路,次承租人押金和装修费能追回吗?”“未经房东同意装修,合同到期后能拆走装修材料吗?”等,若你遇到商铺租赁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16 12:48:32

开发商虚假宣传,定金交了该怎么退
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购房者交付定金后,购房者可依法维权要求退还定金。关键在于认定虚假宣传行为,固定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主张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若开发商存在欺诈性虚假宣传,购房者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甚至可主张双倍返还。本文将从法律解析、行动步骤、赔偿计算及解决方法等方面详细指导维权路径。 开发商虚假宣传,定金交了该怎么退 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为吸引购房者,常通过广告、沙盘、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等方式宣传房屋配套(如学区、地铁、商业中心)、房屋质量、规划设计等。但部分开发商存在“夸大宣传”“承诺不兑现”等虚假宣传行为,导致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进而希望退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定金能否退还、如何退还,需结合法律对“虚假宣传”的认定、定金的法律性质及维权途径综合判断。 例如,某开发商宣传“项目自带重点小学学区”,购房者基于此交付定金,后发现该学区规划已取消,此时开发商的宣传即构成虚假宣传,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解析: 虚假宣传的法律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虚假宣传是指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情形,包括“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若开发商的宣传内容(如配套设施、规划、房屋属性等)与实际不符,且该内容对购房者的购房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即构成虚假宣传。 定金的法律性质与定金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需注意,若因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购房者基于错误宣传作出购房决定),购房者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宣传内容未写入合同,还能认定虚假宣传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若对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具体确定的说明和允诺”,且对合同订立及房价有重大影响,即使未写入合同,也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开发商虚假宣传的全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册、广告视频、沙盘照片、销售人员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购房现场的宣传展板照片、媒体报道等。重点标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具体内容(如“学区承诺”“地铁规划”等)。 2. 核查定金性质:查看定金收据或协议,确认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可直接要求返还。若协议中未明确“定金”字样,需结合上下文判断是否具有担保性质。 3. 书面催告开发商: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函件(建议通过EMS邮寄并保留凭证),说明虚假宣传的事实,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明确告知若不配合将采取法律措施。 4. 向监管部门投诉:向当地住建局(房地产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虚假广告查处)提交投诉材料,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退款。投诉时需附上证据清单,说明诉求。 赔偿计算方法: 1. 定金返还基础金额:若开发商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购房者可主张撤销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即本金)。 2. 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若定金协议明确约定“定金”且开发商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违约行为(如因虚假宣传导致无法交付符合宣传的房屋),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金额×2)。 3. 实际损失赔偿(如适用):若因虚假宣传导致购房者产生额外损失(如为购房支付的交通费、律师费等),可在主张定金返还的同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但需提供损失的具体证据(如票据、合同等)。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与开发商协商,通过沟通说明虚假宣传的事实及法律后果,争取达成退款协议。协商时可引用相关证据,明确自身诉求(如“根据宣传资料,贵司承诺的XX配套未兑现,构成虚假宣传,现要求退还定金XX元”)。 2. 行政投诉: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开发商虚假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开发商处以罚款,同时督促其退款。投诉流程一般为: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部门受理→调查核实→调解或处罚。 3.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购房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如定金支付凭证、宣传证据、沟通记录等),主张撤销合同、返还定金(或双倍返还)。 例如,购房者可向法院提交开发商的宣传册(标注“学区房”)、教育局的规划文件(证明学区不存在)、定金收据等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从而胜诉要求退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面对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定金纠纷,核心在于“证据+法律途径”。购房者需第一时间固定宣传证据,明确定金性质,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阶梯式方式维权。类似问题还包括“开发商延期交房定金能否退”“房屋面积与宣传不符如何索赔”等,若你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情的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6 12:29:01

擅自离团的游客在景区被路人打残怎么索赔
擅自离团游客在景区被路人打残,索赔需明确侵权人、旅行社、景区及游客自身责任。侵权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旅行社若未尽安全提示义务或未及时救助,可能承担相应责任;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制止侵权、安保不足)需承担补充责任;游客自身擅自离团可能因过错减轻他人责任。索赔可通过协商、诉讼等途径,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建议保留证据并咨询律师明确责任。 擅自离团的游客在景区被路人打残怎么索赔 旅游过程中,部分游客可能因个人原因擅自脱离团队行程,若在此期间发生意外,如被景区内路人故意伤害致伤残,索赔问题往往涉及多方责任主体。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直接侵权人(打人者)的赔偿责任、旅行社是否仍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的责任边界,以及游客自身擅自离团行为对索赔的影响。例如,游客王某在跟团游时擅自离团独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区域,被当地村民殴打致双腿残疾,此时王某能否向旅行社、景区索赔,赔偿范围如何确定,成为争议焦点。 法律解析: 1. 直接侵权人(路人)的核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路人故意殴打游客致其伤残,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若打人者构成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主张。 2. 旅行社的责任认定:以“合同义务”和“过错程度”为核心:旅行社对游客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基于旅游合同约定和《旅游法》规定。若游客擅自离团,需看旅行社是否尽到以下义务:(1)行程前是否明确告知擅自离团的风险(如书面提示、合同条款约定);(2)发现游客离团后是否及时联系、劝阻或协助报警(《旅游法》第70条)。若旅行社已尽到提示和必要救助义务,通常无需担责;反之,如未提示风险或放任游客离团后失联,则可能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10%-30%的补充责任(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 3. 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管理者的“过错补充责任”:景区作为公共场所,需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包括配备合理安保人员、监控设备,及时制止暴力行为等。若景区未及时发现或制止殴打行为(如安保巡逻缺失、监控死角未覆盖),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补充责任”(即先由侵权人赔偿,不足部分由景区补足,赔偿后可向侵权人追偿);若景区已尽安保义务(如及时报警、协助救助),则无需担责。 4. 游客自身过错的影响:可能减轻他人责任:擅自离团属于游客违反旅游合同约定的行为,若该行为扩大了自身风险(如进入景区禁止区域、深夜单独行动),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过失相抵规则”,法院可能认定游客存在一定过错,适当减轻旅行社或景区的责任比例(通常不超过20%)。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侵权证据:第一时间报警,获取《接警回执》《法医鉴定意见书》;保留现场照片、视频(如路人拍摄的监控录像)、打人者身份信息(警方调查后可获取);保存医疗记录(诊断证明、手术记录、伤残鉴定报告)、费用票据(医疗费、交通费等)。 2. 明确责任主体并收集关联证据:调取旅游合同(查看“擅自离团责任”条款)、旅行社的行程提示文件(微信/短信通知、纸质告知书);向景区索要事发地监控录像、安保巡逻记录,证明景区是否尽到安保义务。 3. 优先向侵权人索赔,同步评估旅行社和景区过错:若打人者有赔偿能力,可先协商赔偿;若打人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再根据证据判断旅行社、景区是否存在过错,准备向二者索赔。 4. 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受伤后3-6个月(治疗终结)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伤残等级(1-10级)是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核心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1. 医疗费:实际发生的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以医疗票据为准)。 2.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1级=100%,10级=10%),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60岁以下按20年,60岁以上每增1岁减1年,75岁以上按5年)×伤残赔偿系数。例如:某地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游客40岁、伤残8级(30%系数),残疾赔偿金=5万×20×30%=30万元。 3. 误工费:误工时间(医嘱或鉴定意见)×受害人日均收入(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无固定收入按近3年平均或行业标准)。 4. 护理费:护理期限(医嘱或鉴定意见)×护理人员日均收入(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或按误工费计算)。 5.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通常5000元-5万元,1级最高)及侵权情节(如暴力程度)确定。 6. 其他:营养费(参照医嘱)、交通费(实际支出)、残疾辅助器具费(如轮椅、假肢)等。 解决方法: 1. 向直接侵权人索赔(核心途径):(1)协商:联系打人者或其家属,提交赔偿清单及证据,协商赔偿金额;(2)诉讼:若协商无果,向侵权行为地(景区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报警记录、医疗记录、伤残鉴定报告等)。 2. 向旅行社索赔(需证明其过错):若旅行社未尽安全提示或救助义务,可先向旅游监管部门(文旅局)投诉,要求调解;调解不成,以“旅游合同纠纷”或“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需提交旅行社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无书面风险提示、未及时联系游客的记录)。 3. 向景区索赔(需证明其未尽安保义务):若景区存在安保漏洞(如无监控、未及时制止殴打),可向景区管理方提交索赔函,协商不成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起诉,需提供景区未配备安保人员、监控失效等证据。 注意:旅行社和景区仅在有过错时承担责任,且赔偿顺序为“先由侵权人赔偿,不足部分由有过错的旅行社/景区补充赔偿”(《民法典》第1198条)。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 《旅游法》第70条:“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临有话说:擅自离团游客被路人打残索赔,核心是向直接侵权人主张赔偿,旅行社和景区仅在未尽安全提示、安保义务时担责,游客自身过错可能减轻他人责任。建议受伤后立即报警、固定证据,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并根据证据明确责任主体。生活中类似纠纷频发,如“跟团游时因导游未提醒危险区域受伤索赔”“景区设施老化导致游客摔伤责任认定”等,若您遇到旅游纠纷不知如何维权,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16 1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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