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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关系买房写了两个人名字,分手了房子怎么分

2024-04-30 05:03:20

律师解答7条

郑文海

江苏省 南京

你好,这个法律问题已经解决了吗?可以详细阐述下。

解答于 2024-05-02 03:12:06

杨晓露

江苏省 南京

你好,如果分手,那就一个人要房子,一个要钱

解答于 2024-04-30 08:47:38

李海艳

吉林省 白山

你好我是李律师,需要看购房出资情况还是属于赠予问题,分情况定

解答于 2024-04-30 08:40:33

龚永青

江苏省 苏州

可以提供处理思路。 :

解答于 2024-04-30 06:41:14

郭佳雪

海南省 海口

一般情况下按出资比例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可能平均分割

解答于 2024-04-30 06:19:01

贾海松

吉林省 松原

你好,你可以简单的将你的案情进行一下描述,这样有助于律师更好的帮助到你。

解答于 2024-04-30 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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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法律问答

王瑞 律师

北京市 北京

解答于 2026-03-05 13:02:17

如果房子在子女名下,母亲却进行一房二卖,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处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途径: 1. 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若房屋产权明确登记在子女名下,从法律上讲,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母亲未经子女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若母亲与子女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等特殊约定(例如母亲实际出资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需要通过证据(如借名买房协议、出资证明、沟通记录等)来证明实际权利人是母亲。若能证明,母亲可能有权主张对房屋的处分权,但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 2. 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若子女不知情且未追认:母亲擅自一房二卖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效力可能存在问题。如果买方不知道母亲无处分权(即非善意),且未完成房屋过户登记,买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母亲的行为可能构成对子女所有权的侵害。 若买方构成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买方在购买房屋时是善意的(即不知道母亲无处分权)、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且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那么买方可能构成善意取得,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子女或母亲可能无法要求买方返还房屋,但母亲可能需要对子女承担赔偿责任。 3. 解决纠纷的途径 协商解决:尝试与子女、买方沟通,说明情况,看是否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例如母亲退还买方购房款、买方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回子女名下等。 法律途径: 若子女认为母亲的行为侵犯了其房屋所有权,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母亲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并要求母亲承担赔偿责任。 若买方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例如母亲无法履行合同或房屋存在权利瑕疵),也可通过诉讼要求母亲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此类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权益冲突,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证据和情况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王瑞等 19 位律师已回复

郭广吉 律师

北京市 北京

解答于 2026-03-03 17:04:10

房子被法院拍卖前提交唯一住房情况说明可能有一定作用,但具体效果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且并非提交情况说明就必然能阻止拍卖。 一、提交情况说明的作用 提交情况说明是被执行人向法院表达自身情况、诉求及理由的一种方式。在唯一住房面临拍卖时,被执行人可通过情况说明详细阐述该住房对其及所扶养家属生活的重要性,以及拍卖可能带来的困难和影响,从而争取法院的理解和支持。 二、法院拍卖唯一住房的法定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法院并非一律不予支持。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法院仍可能拍卖唯一住房: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若被执行人的子女或其他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已有其他住房,能够满足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居住需求,则法院可能拍卖唯一住房。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若被执行人在执行依据生效后,为逃避债务而故意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导致唯一住房成为其名下唯一财产,法院有权拍卖该住房。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若申请执行人愿意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居住保障或支付租金,法院可能拍卖唯一住房。 三、提交情况说明的注意事项 内容真实、详细:情况说明应真实反映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诉求,避免夸大或虚构事实。 提供证据支持:若可能,被执行人应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情况说明,如亲属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医疗支出凭证等。 及时提交:被执行人应在收到拍卖通知后尽快提交情况说明,以便法院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

郭广吉等 25 位律师已回复

曹清华 律师

广东省 深圳

解答于 2026-02-23 09:31:22

一、核心法律定性 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在法律上视为儿子的财产。父母想要回出资,关键在于证明出资是“借款”而非“赠与”。 - 如果能证明是借款:父母可主张债权,要求儿子返还首付和已还房贷的全部或部分。 - 如果被认定为赠与:在没有法定撤销情形(如儿子严重侵害父母权益、不履行赡养义务等)时,出资一般无法要回。   二、具体操作路径 1. 协商沟通 - 先与儿子协商,明确出资是借款,要求其出具书面借条或还款协议,约定还款金额和方式。 - 若儿子同意,可签订协议,将30万首付及后续房贷还款明确为借款。 2. 收集关键证据 - 出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POS单、房贷还款流水等,证明资金来源是父母。 - 借贷合意证据: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借”而非“送”。 - 若没有直接证据,可通过后续沟通补证,如让儿子在聊天中承认这笔钱是需要归还的。 3. 法律途径(协商不成时) - 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儿子返还借款。 - 若能证明出资是借款,法院会支持父母的债权主张;若无法证明,法院可能认定为赠与,出资难以要回。   三、补充说明 - 房子市值100万是房产价值,不直接决定出资返还金额,返还金额以父母实际出资(首付+房贷)为准。 - 若儿子已婚,该出资若被认定为借款,可能属于儿子的个人债务或夫妻共同债务,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曹清华等 10 位律师已回复

曹清华 律师

广东省 深圳

解答于 2026-02-20 11:06:03

一、起诉是否有用? 起诉是有用的,但关键在于你能否证明房东多收了电费。如果证据充分,法院会支持你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诉求。   二、核心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985条: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 - 《民法典》第577条:房东未按约定或合理标准收取电费,属于违约行为,你可要求退还多收部分。   三、你需要准备的关键证据 1. 缴费凭证:两年内所有向房东缴纳电费的转账记录、收据、聊天记录等,证明总金额为9900元。 2. 实际用电证据: - 电表读数照片或视频(最好有时间戳)。 - 电力公司出具的同期电费账单或缴费记录,这是证明实际用电量的核心证据。 - 若电表由房东控制,可申请法院调取电力公司数据。 3. 合同约定:租赁合同中关于电费缴纳方式、标准的条款。如果没有约定,应按当地居民电价标准计算。 4. 沟通记录:与房东就电费问题协商的录音、聊天记录,证明对方承认多收或拒绝退还。   四、具体操作步骤 1. 核算差额:用电力公司账单算出两年实际应缴电费,与9900元对比,得出多收金额。 2. 协商催告:先书面或通过聊天记录正式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退还多收电费,保留催告证据。 3. 提起诉讼: - 向房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及所有证据材料。 - 诉讼请求可包括:返还多收电费、利息(如有)、承担诉讼费用。   五、风险提示 - 如果无法提供电力公司的官方账单或电表读数,仅靠自己估算,胜诉难度会很大。 -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高于市价的“打包电价”,且你已签字确认,主张返还可能不被支持,但可主张过高部分无效。

曹清华等 8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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