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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0怎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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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5:23:59

董嘉欣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10000元,通常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分析如下:


定罪依据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达到刑事立案标准。10000元的损失明显超过该标准,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量刑考量  


一般情况下,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若存在自首、立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反之,若拒不赔偿、态度恶劣,可能会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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