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提供劳务死亡需要赔付哪些项目?

#综合咨询

2023-07-21 08:16:29

孙亚磊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提供劳务的一方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死亡的,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解答于 2023-07-21 08:16:29

热门法律指南

河北秉信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4-05-09 03:48:48

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4-05-08 21:41:21

新疆万和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4-05-08 18:58:51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4-05-08 16:06:16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4-05-07 23:44:02

陕西凯伦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4-05-07 17:08:27

山东世纪星(岚山)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4-05-07 11:38:50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4-05-07 02: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