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水电费,最公平的不是口头说AA,而是有分表按表,没分表把算法写清。按《民法典》和《住房租赁条例》,这事认定时先看约定,再看是不是符合公平。分表齐全时,广东的算法很直接,总表电费÷分表电量总和×各自分表电量;如果出租人自用电没装分表,就按总表电费÷总表电量×各自分表电量,线损和公共用电由出租人承担。另一条硬边界是水电单价不能加价。广州明确按政府定价收取,共用设施损耗也不能塞进单价;深圳福田点名“公摊损耗、管理费、最低消费、捆绑收费”都属高风险。北京和广东的示范合同都把起计时间、表底、谁承担单列,没写清“怎么算”,本身就是纠纷源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