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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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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0:13:54

陈晶

陈晶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所谓刑法基本原则,是指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在制定和适用刑法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刑法所固有的、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准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两个特征:

  1.它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制定和适用刑法都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权威,违背这些基本原则的刑法立法、法律解释或刑事判决都是违法的,必须坚决纠正。这里的法律是指宪法和刑法。例如,本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犯罪化、强化刑罚或对行为人不利的法律有溯及既往的效力。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和1983年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因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失去效力。因为宪法第67条第3款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类推和类推解释因与本法明文规定的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相抵触而被取消。

  2.它是刑法所固有的、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准则刑法可以规定各种各样的准则,它们也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准则。但是那些局部性、非根本性的准则就不是刑法基本原则,例如,量刑原则。只有那些全局性的、根本性的准则,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本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是总结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实际经验和吸收外国刑法有益的理论和经验的结果。本法明文规定这三个基本原则,是为了指导、规制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防止惩罚权的滥用和失衡(惩罚无辜、有罪不罚、惩罚不公),使本法真正成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律武器。三个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化、法律化在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方针在刑法上的具体贯彻,是现行刑法最突出的进步和显著成就,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法的三个基本原则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它们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贯穿在整个刑法的制定和适用过程之中,是本法的性质、特点和法的精神的集中表现。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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