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道闸突然落下击中头部去世,属于因公共场所或设施管理不当导致的人身损害事件。索赔需先明确责任主体(如物业、道闸管理方、设备厂商等),通过报警、收集证据(现场视频、维护记录等)固定事实,依据《民法典》主张安全保障义务或产品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建议尽早联系律师介入,确保合法权益最大化。
老人被忽然落下的道闸打中头部去世,怎么索赔
道闸作为常见的出入口管理设备,广泛应用于小区、停车场、单位等场所。若道闸因维护不当、操作失误或设备缺陷突然落下,可能对行人或车辆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导致死亡。本案中,老人被突然落下的道闸击中头部去世,属于典型的“设施伤人致死”事件,核心问题在于确定责任主体(谁该负责)、固定侵权事实(如何证明道闸伤人)、计算赔偿金额(能赔多少钱)以及通过何种途径索赔(协商还是诉讼)。这类纠纷常涉及物业、道闸管理方、设备维护公司或厂商等多方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过错,才能有效维权。
举个例子:就像商场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导致顾客摔倒受伤,商场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一样,道闸的管理者或所有人若未做好日常维护、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道闸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就可能因“没尽到管理责任”或“产品有缺陷”而担责。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看,此类事件的责任归属需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分三种情形分析:
1. 管理者/所有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道闸所在的小区物业、停车场管理方等作为“管理者”,需对道闸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承担责任。若能证明其未定期检查道闸传感器、升降系统,或未设置“道闸运行中请勿靠近”等警示标识,导致道闸突然坠落,即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2. 产品责任(道闸存在质量缺陷):若道闸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如传感器失灵、制动系统故障)或制造缺陷(如零件断裂),导致突然坠落,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时道闸生产厂商需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厂商无过错,只要产品有缺陷且造成损害,就需赔偿);若销售者(如物业采购道闸的供应商)明知产品有缺陷仍销售,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3. 多方混合责任:实践中,责任可能由多方共同承担。例如,物业未按时维护道闸(管理者过错),同时道闸厂商生产的传感器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缺陷),此时物业与厂商需根据过错大小承担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受害者可选择向任意一方索赔,或要求多方共同赔偿。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道闸是因他人故意破坏导致坠落,谁来担责?”这种情况下,故意破坏者是直接侵权人,需承担主要责任;但管理者若未及时发现破坏行为或未采取防范措施(如安装监控、加固道闸),仍需承担次要责任(因未尽到管理义务)。

行动建议:
1. 立即报警并固定现场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由警方出警记录事件经过(如时间、地点、道闸状态),必要时调取现场监控录像(若有)、寻找目击者并记录联系方式。警方的《接警回执》或《事故证明》是后续索赔的关键证据,可直接证明“道闸坠落”与“老人死亡”的因果关系。
2. 申请尸检并保留医学/死亡证明:联系法医或医院出具《尸检报告》,明确死亡原因(需直接注明“头部钝器撞击致颅脑损伤死亡”等,排除其他疾病因素);同时保留《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这些是主张死亡赔偿的法定凭证。
3. 确定责任主体并收集其过错证据:通过物业查询道闸的管理者(如小区物业、停车场运营公司)、维护单位(是否有外包维保合同)、生产厂商(道闸上的品牌标识或采购合同)。重点收集:道闸近6个月的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定期检修、有无故障报修记录)、道闸的操作手册(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现场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如“道闸运行中请勿停留”)等,证明责任方“未尽义务”或“存在过错”。
4. 联系专业律师介入:此类纠纷涉及多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计算(需结合当地经济数据)及诉讼程序,建议在事发后3日内联系侵权纠纷律师,由律师协助调查取证(如申请法院调取物业监控、向维保公司发律师函调取记录)、分析责任比例、制定索赔方案。
5. 暂不签署任何“和解协议”:部分责任方(如物业)可能在事发后主动提出“私了”,并要求家属签署“一次性赔偿协议”。此时需注意:协议内容是否涵盖全部赔偿项目(如遗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是否合理(避免远低于法定标准)。建议在律师审核前不要签字,防止后续无法追偿。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具体金额需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上一年度经济数据计算:
1.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目前多数地区已统一为“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下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例如:若老人7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则死亡赔偿金=5万×10年=50万元。
2.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2023年某省职工月平均工资8000元为例,丧葬费=8000元×6=4.8万元。
3. 被扶养人生活费:若老人有需要赡养的父母(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或未成年子女,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人数。例如:老人母亲80岁,无收入来源,由3个子女共同赡养,当地人均消费支出为3万元/年,则被扶养人生活费=3万×5年(80岁以上按5年)÷3人=5万元。
4.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死亡给家属造成严重精神痛苦,一般主张5万-10万元,具体金额需结合责任方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法院通常会酌情支持。
5. 其他费用:如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按实际支出或亲属误工损失计算)。
以上项目相加即为总赔偿金额,若责任方全责,需全额赔偿;若多方有责任,则按过错比例分担(如物业承担70%,厂商承担30%)。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尝试):在律师协助下,向责任方(如物业、厂商)提交《索赔函》,明确赔偿金额及依据(附证据清单),要求对方在15日内回复。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略降),但核心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需按法定标准计算,避免大幅缩水。若协商一致,需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注明“一次性赔偿全部损失,双方互不追究”,并要求对方转账至家属共同指定账户。
2. 调解(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或住建局(物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由第三方组织责任方与家属沟通,促成和解。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3. 诉讼(最终途径):若协商、调解均失败,需在事发后3年内(诉讼时效)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列全部责任方为共同被告(如“原告:老人家属;被告一:XX物业公司;被告二:XX道闸厂商”)。诉讼流程包括立案、举证、庭审(需律师代理)、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至中级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账户、拍卖财产等)。
划重点:诉讼时需将所有可能的责任方列为被告,避免遗漏主体导致无法全额获赔(如只告物业,但若物业无力赔偿,可要求厂商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2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4条、第15条:明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行为后果、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
法临有话说:老人因道闸坠落去世的索赔,核心在于“找对人、拿准证据、算清钱”。责任方可能是物业、厂商或维护方,需通过证据锁定过错;赔偿金额需按法定标准计算,一分不能少;协商不成果断诉讼,律师介入能帮你少走弯路。生活中,道闸伤人、电梯故障、小区设施老化致害等纠纷频发,若你遇到类似问题(如“道闸砸伤小孩怎么赔”“物业没修井盖导致老人摔伤”),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专业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和当地规定,为你定制维权方案,让法律成为守护家人的“保护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