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二级轻伤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根据受害人因受伤所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等。需提供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证明。
2. 护理费:如果受害人在受伤期间需要他人护理,应当赔偿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
3. 误工费:受害人因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所导致的收入损失。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4.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受害人住院的天数和当地的相关标准进行赔偿。
6.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了残疾,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受害人的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具体数额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司法实践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数额和项目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