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在工厂上班时被机器砸伤了手,住院做手术,医生让他在家休养三个月。住院期间公司还算客气,可到了第二个月,公司人事告诉他:工资只能发到住院结束,后面的休养期不算工资,只能按病假算。老刘急了:我这明明是工伤,休养期间怎么就不是工资了?很多工伤职工都有同样的困惑:受了工伤,治疗和休养期间的工资到底该谁发、按什么标准发?这篇文章讲清楚。
一、停工留薪期是什么?工资谁发?
先记住一个概念: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段时间里,职工不用上班,但工资待遇不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注意,这句话很关键——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不是社保基金发,也不是工伤保险基金发。很多职工误以为工伤后工资找社保局要,其实第一责任人是单位。
也就是说,老刘公司“休养期只按病假发”的说法是错的。只要是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一分不能少,公司必须按月足额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有多长?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停工留薪期不是单位说了算,也不是无限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期满后如果还需要治疗,经鉴定确认后可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如果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转而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资标准怎么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实践中一般按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地对具体计算口径略有差异,但大原则是:不能低于受伤前的正常收入水平。
需要提醒的是,停工留薪期期间,单位还要照常为职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也不应中断。
三、公司不给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办?
如果公司停发或者少发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有两条
维权路径:
第一,向劳动监察部门
投诉。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单位不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举报,由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第二,申请
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报酬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注意仲裁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需要准备
证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医嘱建议休养的时间、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单位未足额发薪的银行流水,这些是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核心材料。
如果仲裁裁决后单位仍不支付,可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受法律保护,单位以“休养不算上班”为由克扣,属于违法。
一句话总结: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按月足额支付,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标准按受伤前平均工资算。单位不发,找劳动监察或申请仲裁都能解决,证据是关键。受了工伤先别慌,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你应得的,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