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8-20 10:12:08 人浏览
不少老同志退休后闲不住,又被原单位请回去接着干,或者去别的单位发挥余热,这就是常说的返聘。返聘听着是好事,可一旦出了事就麻烦:有老人在返聘岗位上受了伤,单位却说这不是工伤,一分钱不赔。退休返聘到底算什么关系?受伤算不算工伤?协议怎么签才不吃亏?这篇文章一次给你讲清楚。
先说结论:退休返聘一般构成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你退休领养老金那天起,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结束了,再回去干活,签的就是劳务协议,走的是劳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也写得很明白: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所以返聘期间受了伤,去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基本都会被驳回,因为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走不通,那就按劳务关系索赔,主要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意思是说,返聘老人在干活时受伤,单位有过错就按过错比例赔,老人自己也有过错的,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
看个2026年的真实案例。2026年3月,江苏一位65岁的返聘门卫在值夜班时下台阶摔伤,骨折住院花了三万多元。他申请工伤被驳回后起诉单位,法院认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单位承担70%的赔偿责任,他自己承担30%。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
返聘最容易吃亏的地方,就是啥都不签就上岗。建议返聘前务必签一份书面劳务协议,写清楚四件事:一是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二是报酬标准和发放时间,三是协议期限和解除条件,四是意外伤害的处理方式。口头约定一旦出了事,举证特别难。
工资待遇上,返聘人员不享受劳动法里的加班费、带薪年假、经济补偿这些待遇,报酬多少全看协议怎么约定。不过单位给返聘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是很好的兜底方式,真出了事保险能减轻不少负担。返聘期间如果发生纠纷,属于民事劳务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先去劳动仲裁。
最后提醒一句:退休返聘不是劳动关系,受伤不算工伤,赔偿按过错来分。返聘前把协议签好、把保险买上,出了事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保存病历和费用票据,该协商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别让辛苦钱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