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去年底被一辆货车撞伤,右腿骨折做了第一次手术,对方保险公司也赔了一笔钱。可医生说骨头愈合不好,一年后还得做第二次手术取内固定、植骨,又得花好几万。王女士问:第一次
赔偿都结清了,二次手术的钱还能找对方要吗?实践中像她这样需要二次手术、后续康复的情况非常多。这篇文章把后续治疗费怎么赔、什么时候赔、怎么要,一次讲清楚。
一、后续治疗费属于法定赔偿项目,法律依据是什么
很多人以为交通事故赔偿“一次性了结”,其实不是。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需要继续治疗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也就是说,第一次手术结束后病情没有完全稳定、需要再次手术或者长期康复的,后续产生的医疗
费用仍然在赔偿范围内。
这里要区分两个概念:医疗费是已经发生的费用,凭发票据实赔偿;后续治疗费是将来必然要花的钱,比如取内固定、植骨、康复理疗的费用。司法解释给了一句关键的话——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以能不能赔、赔多少,主要看医生出具的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意见。
二、二次手术的费用现在就能要,还是等花完再要?
后续治疗费有两种主张方式,实践中都可以。
第一种是预估索赔。如果医生说二次手术是确定要做的,比如内固定必须取出,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用估算证明,在第一次
诉讼里一并主张,一次了结。
第二种是实际发生后再索赔。如果二次手术的时间和费用无法确定,可以先不主张,等手术实际做了、拿到发票和病历,再另行
起诉。法律上并不禁止“一事再理”——因为后续治疗费是后续新发生的损失,不属于重复起诉。
给个实务建议:如果二次手术时间明确(比如一年后取钢钉),金额也好估算,建议第一次就一并主张;如果恢复情况不确定,宁可先保留权利,等实际花了钱再要,避免预估过低自己吃亏。
三、保险公司还赔吗?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期间是到事故发生时为止,二次手术属于同一事故造成的后续损失,保险公司仍然要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这一点在实践中没有问题。
需要注意的赔偿范围:一是二次手术的医疗费、药品费、住院费,凭票据赔;二是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三是如果二次手术导致误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四是康复期间需要营养的,营养费根据医嘱或鉴定意见确定。如果有伤残等级变化,比如第一次鉴定是十级,二次手术后变成九级,还可以要求补足残疾赔偿金的差额。
维权时证据是关键:医生出具的后续治疗证明、二次手术的病历和费用清单、缴费发票、以及因此产生的误工证明,一样都不能少。如果对方或保险公司不认账,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的合理数额,鉴定结论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一句话总结:后续治疗费是法律明确支持的赔偿项目,二次手术的钱凭医疗证明和发票就能向对方和保险公司主张,第一次没赔完的可以另行起诉,证据齐全才能拿足赔偿。受伤的朋友记住:先别急着“一次性了结”,把后续治疗费这块算清楚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