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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更新时间:2024-01-04 14:19:31 人浏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而实际的就需要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了。在试用期内若单位需要辞退劳动者,也是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具体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应具备上述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几个月?(图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