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8-06 03:39:16 人浏览
前几天有个做销售的朋友跟我吐槽:季度考核垫底,公司直接把他的绩效工资全扣了,还说“再垫底一次就按末位淘汰办你”。他问我,公司这么干合法吗?说实话,这类问题我几乎每个月都能碰上。绩效不达标扣工资、辞退,看着是公司“按规矩办事”,但很多公司的“规矩”本身就踩了法律红线。今天就把绩效考核里那些扣钱、开人的门道讲清楚。
先分清楚工资构成。如果合同里写明了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那绩效工资确实可以浮动,考核不达标少发或部分不发,有一定空间。但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报酬,受《劳动法》第五十条保护,该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拿绩效说事把基本工资也扣了,或者扣完比当地最低工资还低,那就是违法克扣。
再一个关键点:绩效考核方案本身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判规则和各地劳动仲裁口径都要求,考核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告知员工,考核标准要具体、客观、可量化。公司随便定个“业绩不好”就把工资扣光,又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确实没完成任务,仲裁和法院基本不会支持。
这个更不能随便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注意,“绩效排名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排名里总有人垫底,但垫底不代表他干不了这个活,这是两码事。
今年3月,北京朝阳法院判过一个案子:某电商公司以员工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末位为由直接解除合同,一分钱补偿没给。法院认定公司没有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直接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两倍经济补偿。这个案例很典型,末位淘汰从来不是合法的解雇理由。
维权路径其实不复杂。第一,先固定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绩效考核表、公司发的考核制度、辞退通知或聊天记录,全部截图保存。第二,被扣工资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第三,被违法辞退的,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不恢复而主张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也就是常说的“2N”。
最后提醒一句:公司扣绩效工资、辞退员工,讲究的是“证据”和“程序”两条腿。考核制度没公示、考核结果没告知、辞退没走法定程序,任何一个环节有硬伤,你就有底气依法要回属于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