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离开住所吗?

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人一般不可以离开住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规定。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申请,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果擅自外出,可能会对当事人实行逮捕措施。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离开住所吗?(图1)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监视居住决定时,应当告知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 监视居住算立案吗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不算立案。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限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这种措施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符合逮捕条件但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等。

虽然被监视居住的人涉嫌刑事犯罪,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有罪。法律规定,在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之前,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因此,监视居住本身并不代表立案,而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手段。监视居住的期限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折抵刑期,但这并不等同于定罪。

总之,监视居住和立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立案则是刑事诉讼程序正式启动的标志,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审查才能确定是否立案。

监视居住算立案吗怎么处理(图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3 十个监视居住九个缓刑吗

监视居住和缓刑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处罚措施。

1. 监视居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但是,如果这些条件不满足,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对犯罪分子在指定地点居住并接受监督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2. 缓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判决确定后,暂缓执行刑罚,给予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十个监视居住九个缓刑吗(图1)

从这两个概念来看,监视居住和缓刑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处罚措施,不能简单地将它们进行比较。在实际案件中,是否适用监视居住或缓刑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分子的表现等多种因素。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十个监视居住九个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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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视居住算立案吗

监视居住不代表立案了。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罪,是否有罪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居住地或者指定居住地,监视其行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在立案前进行一些调查行为,如调查现场、搜查、扣押等。

监视居住算立案吗(图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