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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异地起诉吗

更新时间:2024-03-21 10:31:22 人浏览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起诉,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行政诉讼的管辖原则是“属地原则”,即诉讼应当在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但在以下情况下,行政诉讼可以在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以外的人民法院提起:

1、被诉行政机关的所在地与申请人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其他相关事项所在地距离较远,申请人因此难以行使起诉权利的;

2、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无法独立行使司法职权的;

3、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不能及时受理案件的。

以上情况需要由申请人提出证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异地起诉。

异地起诉还需满足一定的诉讼程序。申请人需要向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异地管辖的申请,由该法院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异地管辖。如果该法院接受异地管辖,将会将案件移送到适当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异地起诉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起诉,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并经过法院的审查确认,就可以在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以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起诉吗(图1)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