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7 09:41:58 人浏览
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在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依法向更高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查处理的权利。它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机关公正执法。
税务行政复议的含义是指纳税人依法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请求,要求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和处理。税务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1、申请条件: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争议事项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2、申请材料:
复议申请书;
相关证据材料;
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印件。
3、申请期限:
一般为60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年。
税务行政复议的流程主要包括:
1. 受理审查: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的合法性、及时性等进行审查。
2. 调查核实:复议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查明事实,了解争议焦点。
3. 听证:根据需要,复议机关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听取各方意见。
4. 作出决定:复议机关综合考虑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