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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降级处分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11-02 09:52:58 人浏览

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只要违反法律法规,行使公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都应受到惩罚和制裁,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适用政务处分。

政务降级处分是指在原行政级别上,降低一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被降职的处罚期为24个月。在此期间,公职人员不得晋升为职务、职级、职级、职级,也不得晋升为工资等级。

如果本人的等级与本职位的最低等级相对应,则不再降低等级,并按有关规定降低等级工资等级。如果本人的工资水平已经达到最低水平,则不进行降级处分,可以按照降低一个岗位的工资水平进行处理。如果职位工资档次也是最低档次,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

政务降级处分是什么意思(图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