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中为什么要用系不用是

在法律等正式场合,使用“系”而不是“是”有如下原因:

1.突出书面化特征:使用“系”能够更倾向于表示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该关系是成立的,这能突出其书面化特征。而“是”更多地被用于长期稳定的关系描述,或者是对某人的一种非常明确的指向界定。

2.强调严谨性: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为了强调其内容的严谨性,往往倾向于使用“系”,以避免口语化的表达。

3.符合法律语言的风格:由于法律语言要求高度精确和正式,因此,“系”的使用更符合法律语言的风格。

法律中为什么要用系不用是(图1)

4.历史遗留因素:“系”在古代公文中是一个固定连缀词,“系”前为状况或情境描述,“系”后为与前文有关联的解释或补充。这是古代公文的书面语言遗留。

5.避免与“兹有”等词混用:“系”与“是”在意义上是相同的,但在公文或法律相关场合中,“系”有特定的用法,如“兹有某事系某事”,这里“系”起到一个固定格式的作用,避免与“是”的用法混用。

综上所述,法律中采用“系”而不是简单的“是”,是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同时保持语言严谨,避免混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