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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06 10:53:00 人浏览
劳动报酬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纠纷适用于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在仲裁时效期内不受仲裁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仲裁时,应当遵守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的法定期限。劳动者因拖欠工资而申请仲裁,最迟必须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将失去申请仲裁的权利。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如果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纠纷,则视为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人民法院根据普通民事纠纷予以受理。用人单位出具拖欠工资条的,劳动者未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后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将失去受理机会;未约定支付期限的,最多不得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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