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5 09:47:59 人浏览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欠账现象也随之增多。债权人最关心的莫过于,欠账多长时间的钱可以不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超过三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欠账超过三年,债权人如果不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债权就会因时效届满而消灭,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权利被侵犯之日起,时效才开始计算。对于欠账,通常有两种情况:
1. 有明确还款日期的欠账: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时效。
2. 没有明确还款日期的欠账: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时效。
时效一旦开始计算,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被中断:
1.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履行义务;
3. 债权人书面催收;
4. 债务人承认债务;
5. 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
中断时效后,时效重新计算,从中断之日起再计算三年。
欠账超过三年,债权人如果不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债权就会因时效届满而消灭。但需要特别注意时效中断的情况,一旦时效中断,时效将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