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民法典规定过了诉讼期的欠款仍可追回吗

更新时间:2024-04-09 09:57:41 人浏览

民法典规定过了诉讼期的欠款仍可追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在权利得到侵害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其履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规定的诉讼期内未行使诉讼权利,则该债权人的诉讼权利将被消灭,无法再行使。

民法典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例外。例如,债权人在规定的诉讼期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在不影响债权人权利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延长诉讼期限。如果债务人承认债权或者在未诉讼期满前主动履行债务的,也可以追回过了诉讼期的欠款。

民法典规定过了诉讼期的欠款仍可追回,但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债权人有正当原因未能在规定的诉讼期内行使诉讼权利,可以考虑延长诉讼期限;如果债务人承认债权或者主动履行债务,也可以追回过了诉讼期的欠款。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债权人就无法追回过了诉讼期的欠款了。

民法典的规定是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但也要考虑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保障各方的权益。

民法典规定过了诉讼期的欠款仍可追回吗(图1)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