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2 09:55:35 人浏览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如果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将不再受理其诉讼。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在诉讼中,被告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受理其诉讼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一种抗辩。当超过诉讼时效后,被告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使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法律规定,已开始进行的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主要有:
当事人提起诉讼的。
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的。
当事人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
被告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诉讼因不可抗力中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