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9 10:21:57 人浏览
不少的企业都会在劳动者签订的合同里面拟定一份竞业限制条款,要求劳动者对于公司的机密保密,不得为了利益而出卖公司的一些商业保密,有些条件都是无效的,那么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呢?给大家提供了一些意见,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企业一方,应该知晓商业秘密,需要在有商业秘密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比较重要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需要符合竞业限制的用人基本条件,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两年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当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过部分的应该是认为没有效。
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是给予标准的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协商相关的事宜。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予补偿金的话,该协议不对劳动者生产效力。
竞业限制就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是保密的协议当中与掌握本单位的相关秘密是弈剑行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是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与本单位生产和经销同样的产品,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样的产品。
以上就是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况,相信大家对这些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当地相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