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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10-19 10:14:55 人浏览

在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应该需要和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的一些产品,从事的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是自己开业生产或是有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什么,下面为大家分析解答。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图1)

 

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是用人的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是保密协议当中,与劳动者签订一份约定的商业竞业限制条款,并且需要在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做竞业限制期限之内,每个月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方面的补偿。对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在什么范围内约定该项经济补偿的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出来。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 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那么人民法院就会根据相关审理劳动争议事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是终止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是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工资并且支付。

在相关的条款中,如果用人的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的合同中约定,如果保守用人的单位需要在商业秘密产权的相关事项当中,对于一些有保密义务的工人,用人的单位可以在劳动的保密协议合同当中,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需要再解除或者是终止合同以后,再进业的限制期限内,按月需要给予劳动人的一些经济补偿,劳动者若是违反了经验限制的规定,那么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自费违约金

根据以上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做出了一个简单的回答。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