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写明诉讼请求,即请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陈述事实与理由,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经过。
2. 身份证明: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如果结婚证丢失或损毁,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4. 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5. 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6.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等。
7. 其他相关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涉及夫妻债务的证据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起诉离婚的材料要求会有所差异,在准备材料之前,建议先向当地法院咨询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同时,证据的收集应当合法、真实、有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