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仲裁和起诉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4-03-12 11:23:17 人浏览

仲裁和起诉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管辖权的取得来看,仲裁是基于协议管辖的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而法院诉讼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

2、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也有所不同。在仲裁中,当事人除了可以协商确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还可以选择仲裁员。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则由法院指定,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员。

3、审理的公开性方面,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而诉讼则是以公开审理为原则,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都会公开进行。

4、仲裁通常是一裁终局,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否则不能上诉。而诉讼则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

5、从费用方面考虑,仲裁和诉讼的取费依据和计算方式不同,因此,具体费用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收费标准来确定。

综上所述,仲裁和起诉在管辖权、审理者产生方式、审理公开性、裁决效力和费用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和起诉有什么区别(图1)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