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1 09:55:48 人浏览
进厂体检是求职者在入职前进行的健康检查,费用通常由求职者承担。一些企业在体检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录用,却并不退还体检费。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求职者该如何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鉴定而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体检后拒绝录用,但又拒绝退还体检费的行为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求职者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1.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企业的劳动法执行情况。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和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 工会:工会代表劳动者的利益,可以协助求职者维权。
求职者在举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体检证明;
求职记录;
进厂体检费用的标准根据体检项目和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体检费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求职者在体检前应向医院咨询具体费用。
进厂体检费不退属于违法行为。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权。求职者在体检前应向医院确认体检费用。通过了解这些知识,求职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在求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