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借条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真的就作废了吗?

更新时间:2024-04-07 09:46:09 人浏览

借条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真的就作废了吗?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实际上,借条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并不一定就作废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的,不影响债权的存在。也就是说,即使借条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债权仍然存在,只是债权人不能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以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了。债权人在借款时就应该明确约定还款时间,并在还款日前主动催收,避免出现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无法追讨债务的情况。

如果借条上的借款时间是不确定的,或者借款人在借款时未签署借条,那么诉讼时效期限将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存在之日起计算。债权人在借款时应该尽量避免口头借款,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借条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并不一定就作废了,债权仍然存在,只是债权人不能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了。借款人和债权人在借款时应该明确约定还款时间,并在还款日前主动催收,避免出现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无法追讨债务的情况。

借条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真的就作废了吗?(图1)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