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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中占用和挪用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6-01-14 09:33:00 人浏览

职务侵占中的“占用”与“挪用”存在明显区别。占用通常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且不再归还;而挪用一般是暂时使用单位财物,具有归还的意图。占用侵犯的是财物的所有权,挪用侵犯的则是财物的使用权。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的认定标准与量刑亦有所不同,准确区分这两者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一、职务侵占中占用和挪用的区别

职务侵占中的占用和挪用有着本质的差异。

1、主观目的不同

占用行为体现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主观故意,即意图将单位财物永久据为己有,并无归还打算。例如,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伪造账目,将公司资金转入私人账户用于个人挥霍且不打算归还,这便是典型的占用行为。而挪用行为中,行为人主观上仅为暂时使用单位财物,具有日后归还的意图。比如企业销售人员挪用公司备用金用于短期资金周转,计划在资金回笼后及时归还。

2、侵犯的权利不同

占用行为侵犯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意味着单位对该财物完全失去了控制与支配权。挪用行为侵犯的则是单位财物的使用权,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并未丧失,只是财物的使用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发生了改变。

3、法律后果不同

在刑法中,占用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量刑相对较重。而挪用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等,量刑一般相对职务侵占罪较轻。

职务侵占中占用和挪用的区别(图1)

二、职务侵占中占用的认定标准

职务侵占中占用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1、主体资格

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些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占用行为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中的占用。例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只要其具有相应的职务便利条件,都可能成为占用行为的主体。

2、行为表现

通常表现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手段多样,如侵吞、窃取、骗取等。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的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己有;窃取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单位财物;骗取则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3、主观故意

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主观故意,且这种故意贯穿于整个占用行为过程中。例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单位财物的损失,仍然积极实施占用行为。

三、职务侵占中挪用的常见情形

职务侵占中挪用有多种常见情形。

1、挪用资金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一些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挪出用于自己的个人商业经营。比如某公司员工挪用公司资金用于自己开设的店铺进货,期望通过经营盈利后归还资金。

2、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部分人员会将单位资金挪出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这种挪用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单位的利益,还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某企业会计挪用公司资金参与网络赌博,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挪用资金用于短期资金周转

在一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因为个人突发的资金需求,如家人突发疾病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等,而挪用单位资金进行短期周转,打算在资金宽裕时及时归还。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中的占用和挪用在主观目的、侵犯权利、认定标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准确判断行为性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那么,在实际案例中如何收集证据证明是占用还是挪用?不同行业的职务侵占中占用和挪用又有哪些特点?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你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