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碰撞事故对方走了算逃逸吗
无碰撞事故中,对方离开现场是否构成逃逸,主要取决于驾驶员的主观意图和具体情况。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明知道发生了事故,但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那么这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但如果对方并不知情,或者离开现场是由于紧急情况或其他合理原因,如需要送伤者去医院或报警等,那么这种离开现场的行为并不构成逃逸。
此外,即使没有直接的碰撞,但如果行车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且驾驶员在知道这一点后仍然选择离开现场,那么这也可能被视为逃逸行为。
总之,判断无碰撞事故中对方离开是否构成逃逸,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驾驶员的主观意图、现场情况、是否造成他人伤害等。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联系警方,以便他们能够进行调查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