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套路贷跑路不还可以吗
套路贷是指以高额利息和违法手段诱骗借款人贷款,并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时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贷款的一种非法借贷行为。套路贷的特点是高额利息、短期还款、收取高额服务费、催收手段恶劣等。
套路贷跑路不还可以吗?
套路贷跑路不还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如果借款人因无力偿还借款而跑路,借款人可能会遭受催收人的暴力威胁,甚至危及人身安全。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损害,影响到未来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如何避免套路贷?
1. 了解借款人权益:借款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知道自己的借款利率、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信息,并且在签署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2. 不轻易借款:借款前应该仔细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不要轻易借款,以免陷入债务陷阱。
3. 不贪图小便宜:不要被高额利息、短期还款等优惠条件所吸引,这往往是套路贷的诱饵。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遇到套路贷等非法借贷行为,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 保留相关证据:借款人应该保存好与套路贷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还款记录、催收短信等。
2. 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借款人遭受威胁、恐吓、暴力等催收行为,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 寻求法律援助:借款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套路贷是一种非法借贷行为,借款人应该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套路贷的陷阱。如果遇到套路贷等非法借贷行为,借款人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