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刮蹭后开车走了,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在道路交通中,轻微的刮蹭事故时有发生。当发生刮蹭后,驾驶员应该立即停车,查看事故现场并与对方交换信息。然而,有些驾驶员在刮蹭后选择离开现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关键是“逃避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驾驶员离开现场是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肇事逃逸。
那么,刮蹭后开车走了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驾驶员在刮蹭后并没有意识到事故的发生,或者由于其他合理原因而离开了现场,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肇事逃逸。但是,如果驾驶员明知发生了刮蹭事故,却故意离开现场以逃避法律责任,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肇事逃逸。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刮蹭事故看似轻微,也可能造成对方车辆的损坏或者人身伤害。因此,在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该立即停车,查看事故现场并与对方交换信息。如果对方需要就医或者车辆无法正常停车,驾驶员还应该立即报警并等待交警的到来。
总之,刮蹭后开车走了是否构成肇事逃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是,作为驾驶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发生事故后,应该勇于承担责任,积极配合处理事故,以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