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养权归属文书怎么写
作为一名法律顾问,我经常接触到处理抚养权归属的案件。抚养权归属文书是在法院裁定抚养权归属给某一方时所需要的法律文件。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抚养权归属文书的内容及如何写作。
抚养权归属文书内容
抚养权归属文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法院信息:包括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
2. 申请人信息:申请抚养权的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 被申请人信息:被申请抚养权的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4. 孩子信息:孩子的姓名、出生日期等;
5. 申请事由:申请人为什么要获得抚养权的理由;
6. 证据:支持申请人获得抚养权的相关证据;
7. 法院裁定: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证据做出的裁定。
如何写作抚养权归属文书
1. 清晰简洁:在写作抚养权归属文书时,要做到表达清晰、逻辑严谨,不要有歧义,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保持简洁明了。
2. 事实为主:在文书中要突出申请人获得抚养权的事实依据,如孩子的生活状况、被申请人的抚养能力等,尽量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
3. 引用法律条文:在文书中适当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以支持申请人获得抚养权的合法性,增加文书的说服力。
4. 语言规范:在写作文书时,要注意语言规范,避免使用粗俗、不雅的言辞,保持文书的专业性和严肃性。
5. 申请人声明:在文书结尾,申请人可以适当表达自己对孩子的爱和对抚养权的负责态度,增加文书的人情味。
抚养权归属文书是在法院裁定抚养权归属给某一方时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它对于申请人获得抚养权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在写作抚养权归属文书时,要做到清晰简洁、事实为主、引用法律条文、语言规范和申请人声明,以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说服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