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汇区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

徐汇区民政局是负责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说,了解徐汇区民政局的离婚办理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为您介绍徐汇区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的相关信息。

徐汇区民政局的离婚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可以到徐汇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徐汇区民政局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双方在前往徐汇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诉讼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子女抚养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徐汇区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1. 夫妻双方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徐汇区民政局;

2. 在窗口领取离婚申请表;

3. 填写离婚申请表并提交;

4. 徐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表及材料;

5. 徐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夫妻双方离婚手续的具体程序及时间;

6. 夫妻双方按照徐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离婚手续。

徐汇区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的注意事项

1. 夫妻双方需要在徐汇区民政局的规定时间内办理离婚手续;

2. 夫妻双方需要携带齐全的材料前往徐汇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3. 夫妻双方需要按照徐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离婚手续。

了解徐汇区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及相关流程是非常重要的,夫妻双方需要携带齐全的材料前往徐汇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操作。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需要离婚的夫妻。

徐汇区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图1)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