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由政府设立的福利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在东莞市,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提取。那么,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呢?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提取条件
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以下用途:
1.购买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大病医疗;
4.租房补贴;
5.退休、退职、退养等离职后提取;
6.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况。
在进行提取前,职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缴存满3年;
2.购房人或房屋所有人;
3.购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4.购房人或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房产;
5.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50%。
提取流程
在满足提取条件后,职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提取:
1. 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还贷明细、银行卡等;
2.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如有问题会及时联系申请人;
5. 批准: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批准书及提取金额发送到申请人所在单位;
6. 领取:申请人凭批准书及身份证到银行领取提取金额。
注意事项
1.提取金额不得用于投资、消费等非法用途;
2.提取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账户余额减去未还贷款本息;
3.提取金额需要在30日内领取,逾期未领取将自动退回账户;
4.提取金额将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注意相关的规定和流程,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提醒职工在购房时要注意符合相关的条件,以便在未来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