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什么情况下定金无法退还?
当给付订金的一方违约时,将失去要求退还定金的权利。在法律上,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这意味着在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后,定金可以作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被全额退还。
例如,在供销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使用定金来抵扣余款。然而,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他们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另一方面,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他们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任何形式的交易中,了解和遵守定金的法律规定都是至关重要的,以避免可能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