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13 10:11:27 人浏览
婚姻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界定,可撤销婚姻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概念。了解什么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对于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法临小编就详细探讨这方面的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例如,甲以伤害乙的父母为威胁,强迫乙与其结婚,这种情况下乙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为在被胁迫的状态下,当事人无法自由表达自己对于婚姻的真实意愿,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第二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的范围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列举,但通常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比如,丙在婚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却未告知丁,丁在婚后得知这一情况,那么丁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这种规定是为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双方在充分了解对方身体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结婚的决定。

对于因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受胁迫的一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能够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审查是否存在胁迫的事实。如果法院认定存在胁迫情形,会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将丧失撤销婚姻的权利。
对于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另一方同样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证明对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的事实。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证据判断是否构成隐瞒重大疾病以及是否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一旦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申请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虽然都涉及婚姻效力的问题,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在婚姻效力的起始时间上,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即从一开始该婚姻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例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况导致的婚姻无效。而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婚姻关系,只有在被撤销后才自始无效。比如因胁迫结婚的,在受胁迫方未行使撤销权之前,婚姻关系是合法存在的。
在请求权主体方面,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主体较为广泛,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例如,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作为请求权主体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通常是受胁迫方或者被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是直接受到婚姻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在法律后果上,二者也有所不同。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一般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而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本文详细介绍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和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情况,还阐述了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流程以及与无效婚姻的区别。相关问题如可撤销婚姻中财产分割的具体比例如何确定、申请撤销婚姻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