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13 14:19:16 人浏览
婚姻关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合法且不可撤销的。了解哪些婚姻可以撤销,能让人们在遇到特殊情况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法临小编就详细探讨一下可撤销婚姻的相关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要有两种婚姻可撤销。第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例如,一方以伤害另一方的父母为威胁,强迫对方与其结婚,这种在胁迫下缔结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重大疾病通常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比如一方患有艾滋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对方,另一方在知道后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一旦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情形不同。无效婚姻是指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是指男方结婚年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早于二十周岁。而可撤销婚姻主要是上述提到的胁迫结婚和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情形。
申请的主体不同。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可以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比如重婚的,其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申请;未到法定婚龄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可以申请。而可撤销婚姻的申请主体一般是受胁迫方或者被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效力不同。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才自始无效。申请的时间限制也不同。无效婚姻只要无效情形存在,随时都可以申请宣告无效;可撤销婚姻则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前面所述,要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提出撤销请求。
如果要申请撤销婚姻,对于因胁迫结婚的情况,受胁迫方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比如胁迫行为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存在胁迫事实的材料。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受理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受胁迫方需要充分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提供的证据要能够证明胁迫行为的存在以及自己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结婚的。
对于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同样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婚前未告知的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在整个程序中,要注意时间限制,必须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提出申请,否则可能会丧失撤销婚姻的权利。一旦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等都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了解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以及申请撤销的程序,对于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相关问题如申请撤销婚姻需要缴纳多少费用、申请撤销婚姻后财产分割具体怎么操作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